部門 街鎮
無障礙 關懷版 繁體版 | 注冊 網站支持IPv6

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j9九游会网页版登录入口>政策解讀>文字解讀

《豐(feng) 都縣普惠性托育機構認定管理細則(試行)》政策解讀

日期:2025-01-08

一、製定背景與(yu) 目的

依據重慶市相關(guan) 托育服務提升計劃及認定補助辦法,並結合豐(feng) 都縣實際情況製定本細則。在加大對普惠托育服務的扶持,完善多元托育服務體(ti) 係,推動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明確托育機構認定管理各方麵規範,促進資源合理配置與(yu) 行業(ye) 健康有序發展。

二、認定管理主體(ti) 與(yu) 對象

(一)管理主體(ti) :縣衛生健康委承擔縣內(nei) 普惠性托育機構申報認定工作的組織實施,縣財政局負責落實財政預算與(yu) 資金監管,各部門協同保障政策落地。

(二)認定對象:經縣衛生健康委備案,為(wei) 3 歲以下嬰幼兒(er) 提供多種形式托育服務且質量、價(jia) 格、便利性達標的托育機構,備案托幼一體(ti) 化幼兒(er) 園托班可參照執行。

三、認定條件詳解

(一)備案要求:托育機構必須在縣衛生健康委依法備案,確保合法合規運營,納入監管體(ti) 係。

(二)收費規範:公辦機構按公辦收費政策,民辦普惠性機構全日托保育費依豐(feng) 都縣城鎮居民上年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設定上限,不同托育形式(半日托、計時托等)按相應比例收費,保障價(jia) 格可承受且合理,杜絕亂(luan) 收費。

(三)服務質量與(yu) 安全:依國家及市級標準規範開展服務,近三年無安全事故、通報批評及違法辦托行為(wei) ,確保嬰幼兒(er) 照護安全、科學、規範。

(四)人員管理:從(cong) 業(ye) 人員符合崗位要求,機構依法與(yu) 員工簽合同、繳社保,保障員工權益,從(cong) 而保障服務穩定性與(yu) 專(zhuan) 業(ye) 性。

(五)安全責任:機構需切實承擔嬰幼兒(er) 健康安全主體(ti) 責任,從(cong) 設施設備、人員管理、日常照料等多方麵落實安全保障措施。

四、認定程序流程

(一)申報環節:已備案機構在每年 11 月 30 日前,新備案機構在備案時,向縣衛生健康委提交申請表與(yu) 佐證材料,表達成為(wei) 普惠性托育機構的意願。

(二)審核流程:縣衛生健康委組織縣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聯合審核,通過資質審查與(yu) 實地考察評估機構是否符合條件。

(三)公示公開:對初審合格機構公示 5 個(ge) 工作日,無異議後正式認定並向社會(hui) 公布機構詳細信息,包括名稱、地址、等級、收費標準等,保障公眾(zhong) 知情權與(yu) 監督權。

(四)承諾書(shu) 簽署:認定機構需簽署書(shu) 麵承諾書(shu) ,對收費與(yu) 服務行為(wei) 作出承諾,分別由機構及辦托主體(ti) 、登記和備案部門留存,強化機構責任意識與(yu) 自律性。

五、補貼政策要點

(一)補貼標準:按乳兒(er) 班、托小班、托大班等不同班型,以全日托每個(ge) 工作日實際收托數為(wei) 依據給予運營補助,18 個(ge) 月以上混合編班按托大班標準執行,鼓勵機構提供普惠托育服務,減輕家庭養(yang) 育成本。

(二)資金撥付:每年 1 月 15 日前,縣衛生健康委聯合財政局核實上年度補助情況,市級資金到位後及時撥付給機構,確保補貼及時發放,保障機構運營資金流。

(三)數據上報:托育機構按季度記錄上報收托數,次年 1 月 20 日前報送運營補助資金申請表,確保補貼發放精準、公正,有據可依。

六、退出機製規則

(一)有效期與(yu) 變更:認定有效期 3 年,期間機構變更需重新認定,保證機構持續符合普惠性要求,適應行業(ye) 發展變化。

(二)自願退出:機構提前 2 個(ge) 月書(shu) 麵報請縣衛生健康委批準,依實際運營時間計算補助資金,尊重機構自主選擇權,保障合理權益。

(三)強製退出情形:對不接受政府指導、負責人失信、虐童、安全事故、騙補等違規違法行為(wei) ,取消普惠資格與(yu) 補助經費,依法追究責任,維護行業(ye) 秩序與(yu) 嬰幼兒(er) 權益。

七、資金管理方式

普惠性托育機構需開設銀行對公賬戶並報備,運營補助資金直接劃入該賬戶,確保資金流向透明、可追溯,便於(yu) 監管,防止資金濫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部門

鄉(xiang) 鎮/街道

無障礙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