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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feng) 都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yu) 補償(chang) 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一、文件製定的背景和依據是什麽(me) ?
《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yu) 補償(chang) 條例》(〔五屆〕第162號,以下簡稱《市條例》),經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二十九次會(hui) 議通過,於(yu) 2021年11月25日出台,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yu) 補償(chang) 實施細則》(渝府發〔2022〕26號,經重慶市第五屆人民政府第176次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於(yu) 2022年4月19日正式實施。《重慶市地方性法規配套規範性文件製定工作監督辦法(試行)》規定,應加強地方立法協同配套工作,鼓勵製定配套的規範性文件與(yu) 法規同步實施。隨著市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yu) 補償(chang) 政策的調整,對房屋征收工作涉及的部分程序、標準有了新規定,本縣政策也應當作出調整。
二、《實施辦法》主要內(nei) 容?
《實施辦法》共分六章61條,涵蓋了征收決(jue) 定、補償(chang) 程序、補償(chang) 政策、征收評估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yu) 補償(chang) 工作流程和補償(chang) 標準等。以下是主要內(nei) 容:
(一)總則(10條)。明確了《實施辦法》製定的上位法依據;明確了九游会网址是什么負責本區域的房屋征收與(yu) 補償(chang) 工作,豐(feng) 都縣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為(wei) 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各鄉(xiang) 鎮(街道)配合做好轄區內(nei) 房屋征收與(yu) 補償(chang) 的具體(ti) 工作。
(二)征收決(jue) 定(16條)。明確了房屋征收項目立項流程和要件;明確了舊城區改建類房屋征收項目的特殊程序,包括立項前征求意見、征收補償(chang) 方案聽證和簽訂附有生效條件的補償(chang) 協議;明確了參與(yu) 未經登記建築合法性認定的單位;明確了九游会网址是什么根據有關(guan) 規劃和計劃、房屋調查登記、征收補償(chang) 方案征求意見、社會(hui) 穩定風險評估、資金房源足額到位等情況,作出征收決(jue) 定及公告。
(三)補償(chang) 程序(7條)。明確了對被征收人的補償(chang) 包括對房屋價(jia) 值和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各項損失的補償(chang) ;明確了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chang) ,也可以根據房屋價(jia) 值相等原則選擇產(chan) 權調換;增加了關(guan) 於(yu) 被征收人簽約後不履行搬遷義(yi) 務的處置方式,可由房屋征收部門作出履行補償(chang) 協議決(jue) 定並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四)補償(chang) 政策(14條)。明確了公房征收、容積率小於(yu) 1的空地、公攤係數、最低住房保障、物業(ye) 專(zhuan) 項維修資金、停產(chan) 停業(ye) 損失、設施設備等補償(chang) 內(nei) 容和標準。
(五)評估、複核和鑒定(11條)。明確了評估機構的報名、推薦、確定、委托程序和評估禁止行為(wei) 、評估結果公示、評估報告送達等具體(ti) 要求;明確了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評估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市評估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鑒定。
(六)附則(3條)。明確了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chan) 、公房、公房承租人等術語含義(yi) ;明確了“戶”和房屋所有權專(zhuan) 有部分麵積的概念。
三、《實施辦法》有哪些新變化?
一是征收程序有調整。主要是調查摸底和選定評估機構兩(liang) 道程序的時間節點有調整。
二是舊城區改建(棚改)啟動征收條件更加嚴(yan) 格。一方麵須書(shu) 麵征求擬被征收人意見,且需取得2/3(含)以上擬被征收人同意才可啟動征收程序;另一方麵須有80%的擬被征收人簽訂預征收協議,縣政府才能作出征收決(jue) 定,征收決(jue) 定作出後,預征收協議自動轉為(wei) 正式的征收協議。
三是提高了評估機構選定條件。新政策規定參與(yu) 投票選定評估機構的人數需超過被征收人總數的2/3,而原政策規定參與(yu) 投票人數超過被征收人總數的50%即可。
四是補償(chang) 標準略有變化。補償(chang) 科目及補償(chang) 條件有變化,但新舊政策總體(ti) 上補償(chang) 水平相當。
四、損失補償(chang) 、獎勵補助標準有哪些情況需要說明?
按照渝建征〔2022〕10號最高限額標準,結合周邊區縣執行標準,我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損失補償(chang) 與(yu) 獎勵補助共9項,其中損失補償(chang) 4項,獎勵補助5項。
第1項“非住宅停產(chan) 停業(ye) ”。均按照渝府發〔2022〕26號《實施細則》第46條執行,即我縣實施辦法第43條。
第2項“室內(nei) 裝飾裝修”。住宅類市限額500元/平方米,協商不成委托評估;我縣采取500元/平方米加評估的方式;對非住宅均采取協商加委托評估的方式。
第3項“水電氣閉路等附屬設施”。 民用的市限額:水600元/戶、電表600元/戶、天然氣3500元/戶、閉路450元/戶、寬帶300元/戶,如有行業(ye) 現行收費標準的,從(cong) 其標準;非民用的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製定具體(ti) 的非民用附屬設施補償(chang) 標準。我縣采取的方式:對沒有變化的執行市限額標準,有變化的如行業(ye) 現行收費標準超過原有標準的,從(cong) 其標準規定。非民用的按照立戶安裝繳費依據據實補償(chang) 。
第4項“非住宅的設施設備”。我縣參照市《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執行,即搬遷後不喪(sang) 失使用價(jia) 值的,按折舊後市值給予10-20%補助搬遷費;喪(sang) 失使用價(jia) 值的,按評估價(jia) 值補償(chang) 。
第5-1項“補償(chang) 方式選擇的引導獎勵”中住宅貨幣補償(chang) 安置補助部分,市限額按被征收房屋價(jia) 值的12%計算給予補助,另可每戶再給予5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評估價(jia) 值獎勵。
我縣采取的方式:選擇貨幣補償(chang) 的,每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jia) 值的12%給予獎勵,另給予5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評估價(jia) 值獎勵;選擇產(chan) 權調換的,每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jia) 值的6%給予獎勵,另給予3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評估價(jia) 值獎勵。
第5-2項“補償(chang) 方式選擇的引導獎勵”中非住宅貨幣補償(chang) 安置補助部分,市限額按被征收房屋價(jia) 值的5%計算給予補助。
我縣采取的方式:選擇貨幣補償(chang) 的,每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jia) 值的5%給予獎勵;選擇產(chan) 權調換的,每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jia) 值的3%給予獎勵。
第6項“單戶提前簽約獎勵”。市限額按住宅500元/戶.日、非住宅20元/平方米.日獎勵。我縣采用市限額住宅500元/戶.日、非住宅20元/平方米.日獎勵標準。
第7項“單戶按期搬遷獎勵”。市限額住宅、非住宅按30000元/戶標準。我縣采取的方式,住宅按350元/戶.日計算獎勵、非住宅按非住宅按18元/㎡.日的標準給予提前搬遷獎勵費,超過30000元/戶的,按30000元/戶給予。
第8項“搬遷補助”。市限額住宅按2000元/戶.次,非住宅按商業(ye) 、辦公、業(ye) 務用房30元/平方米.次.戶,生產(chan) 用房40元/平方米.次.戶 標準補助。我縣住宅、非住宅均采用市限額標準補助。
第9項“臨(lin) 時安置補助”。市限額住宅按每戶30元/平方米.月標準發放。我縣采取方式,縣城規劃區範圍內(nei) 按每戶13元/平方米.月、縣城規劃區範圍外按每戶11元/平方米.月標準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