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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用火活動許可證怎麽(me) 辦理?

日期:2024-04-12

一、申請條件

森林防火期內(nei) ,因防治病蟲鼠害、凍害等特殊情況確需進入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

二、申請材料

1.森林防火期內(nei) 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活動審批申請表。

2.森林防火期內(nei) 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活動實施方案。

3.申請人身份信息材料(法人證書(shu) 、營業(ye) 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委托書(shu) 、被委托人身份證複印件)。

三、注意事項

1.實施方案必須附用火地點小班一覽表,各用火小班要有經緯度坐標。

2.用火地點小班一覽表總共計3份:除實施方案必須附用火地點小班一覽表外,另備兩(liang) 份用火地點小班一覽表,用於(yu) 許可證製作。

四、辦理途徑

1.線上申請(渝快辦申請):在電腦瀏覽器搜索重慶政務服務網並注冊(ce) 登錄,登錄完成後地區選擇豐(feng) 都縣,頁麵內(nei) 查找選擇森林防火期內(nei) 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活動新辦事項並點擊在線辦理,按照提示要求填寫(xie) 提交相關(guan) 信息及材料。

2.線下申請:在豐(feng) 都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民商事務領域1-14號綜合窗口辦理。

五、辦理時限

承諾辦結時限4個(ge) 工作日。

法定辦結時限20個(ge) 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說明:現場勘察所需要的時限不計入事項辦理承諾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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