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nei) ,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yu) 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ye) 核心自主知識產(chan) 權,並以此為(wei) 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nei) (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注冊(ce) 的居民企業(ye) 。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ye) 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ye) 認定管理機構,開展高新技術企業(ye) 認定相關(guan)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