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街鎮
無障礙 關懷版 繁體版 | 注冊 網站支持IPv6

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j9九游会网页版登录入口>政策谘詢問答庫>縣交通運輸委

哪些情形下,貨物運輸車輛會(hui) 被認定為(wei) 超限超載運輸車輛

日期:2025-01-23

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的規定,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cong) 地麵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 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 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 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wei) 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軸組按照二個(ge) 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ge) 軸計算;

(二)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ce) 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ce) 輪胎為(wei) 單輪胎,限定標準減少 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guan) 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三)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四)拖拉機、農(nong) 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wei) 限定標準;

(五)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 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zhuan) 用作業(ye) 車,不認定為(wei) 超限運輸車輛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部門

鄉(xiang) 鎮/街道

無障礙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