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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如何避免損壞建設工程施工範圍內(nei) 地下天然氣管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相關(guan) 規定,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書(shu) 麵通知天然氣經營企業(ye) ,查明建設工程施工範圍內(nei) 地下天然氣管線的相關(guan) 情況並按照標準和規範實施工程建設。建設工程施工範圍內(nei) 有地下天然氣管線等重要天然氣設施的,建設單位在開工前(一般應提前至施工前30日),將施工方案以書(shu) 麵方式通知天然氣經營企業(ye) ,天然氣經營企業(ye) 結合地下天然氣管道實際情況,與(yu) 建設單位及其施工單位共同製定天然氣設施保護方案,提出具體(ti) 的保護措施和施工過程中的監管方法,以確保天然氣設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