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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an) 於(yu) 嚴(yan) 格長江豐(feng) 都河段采砂船舶停靠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讀
2023年11月14日,九游会网址是什么印發《關(guan) 於(yu) 嚴(yan) 格長江豐(feng) 都河段采砂船舶停靠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一、《通告》出台的背景依據是什麽(me) ?
根據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二十四次會(hui) 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五號)、2023年7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布《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64號)、2016年12月23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重慶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10號)等相關(guan) 規定,結合我縣河道采砂管理實際情況,製定本通告。
二、長江豐(feng) 都段依法規劃、許可的可采區和可采期的界定是什麽(me) ?
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第二十八條,長江流域河道采砂應當依法取得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有關(guan) 流域管理機構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二是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重慶市河道采砂禁采區和禁采期的公告》第三項,禁采期時段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天禁采,其餘(yu) 時段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采。長江幹流河段在長江寸灘水文站流量大於(yu) 25000立方米/秒的時段禁采,其他河道在每年汛期超過警戒水位時段和涉及本縣發布暴雨、山洪、地質災害預警信息時段禁采。三是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重慶市河道采砂禁采區和禁采期的公告》第三項,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內(nei) 河道的水情、汛情、工情、航道變遷和管理、魚類資源保護等需要,確定臨(lin) 時禁采區和臨(lin) 時禁采期,報縣人民政府決(jue) 定後公告。
三、采砂船舶集中規範停靠地點範圍是什麽(me) ?
根據《重慶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第十條,我縣確定禁采期內(nei) 采砂船舶集中停靠點為(wei) 水天坪水域(長江上遊航道裏程473.8公裏-475公裏右岸)。
四、豐(feng) 都現有各類采砂船舶應如何遵守公告?
根據《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第十六條,除司法扣押船舶外,現有長江豐(feng) 都河段江麵停靠的各類采砂船舶應到指定的集中規範停靠地點停靠,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行離開豐(feng) 都水域。
五、臨(lin) 時停靠長江豐(feng) 都河段的采砂船舶需要履行什麽(me) 程序?
根據《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凡過境需要臨(lin) 時停靠的采砂船舶,必須提前向豐(feng) 都海事處(023-70674335)報告,規範停靠在指定的地點。
六、離開指定停靠地點的采砂船舶需要履行什麽(me) 程序?
根據《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第十六條,采砂船舶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離開指定的地點,確有正當理由需離開的,必須提前2個(ge) 工作日向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023-70701618,70701382)。 根據《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采砂船舶未在指定地點集中停放或者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指定地點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靠在指定地點,處3萬(wan) 元以上10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予以強行轉移至指定地點。”
七、船舶在指定停靠期間有哪些注意事項?
根據《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第十六條,《通告》指定的停靠地點僅(jin) 供采砂船舶自行集中規範停靠,停靠期間由采砂船舶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負責船舶的安全和防汙染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