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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外牆脫落砸壞轎車 物業(ye) 公司擔責賠償(chang)
小區外牆建築材料脫落,砸壞了業(ye) 主停在車位上的一輛轎車,損失該由誰來承擔?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jue) 由物業(ye) 公司承擔賠償(chang) 責任。案經二審,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jue) 。
法院查明,2021年11月,溫某像往常一樣將自家轎車停在小區規劃的租賃車位上。當天風雨交加,小區外牆建築材料脫落砸中溫某的車輛,導致該車輛前擋風玻璃及前引擎蓋受損。
溫某發現後報警,派出所接警後通過查看監控及現場情況,排除人為(wei) 破壞,認為(wei) 係高空墜物脫落造成,不予刑事立案。事後,溫某對車輛進行維修,花費維修費10060元。由於(yu) 溫某找物業(ye) 公司協商無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物業(ye) 公司承擔修車費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wei) ,公民的財產(chan) 權利受法律保護。民法典規定,物業(ye) 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ye) 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yang) 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ye) 服務區域內(nei) 的業(ye) 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ye) 服務區域內(nei) 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ye) 主的人身、財產(chan) 安全。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chang) 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chang) 。
據此,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jue) ,溫某所在小區物業(ye) 公司對其車輛損失10060元承擔賠償(chang) 責任。
法官說法
法官庭後表示,脫落的水泥塊係小區外牆組成部分,屬小區共有部分。物業(ye) 公司對小區共有部分有義(yi) 務及時排查發現各種問題,提醒業(ye) 主防範各種隱患,並采取措施保護業(ye) 主的人身、財產(chan) 安全,亦有權申請啟動維修基金修補外牆,消除安全隱患。故判令物業(ye) 公司承擔賠償(chang)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