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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an) 於(yu) 征集阻礙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問題線索的公告
為(wei)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推動解決(jue) 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麵臨(lin) 的困難和問題,根據有關(guan) 工作部署,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從(cong) 即日起麵向社會(hui) 征集十個(ge) 方麵的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一是有關(guan) 地方和單位以備案、注冊(ce) 、年檢、認定、認證、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民營企業(ye) 準入障礙等方麵的問題。二是有關(guan) 地方和單位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wei) 中介服務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ye) 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鑒定、公證或提供證明等方麵的問題。三是有關(guan) 地方和單位未經公平競爭(zheng) 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限定經營、購買(mai) 、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等方麵的問題。四是有關(guan) 地方和單位出台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zheng) 政策方麵的問題。五是有關(guan) 地方和單位違背政府誠信、不兌(dui) 現承諾等方麵的問題。六是有關(guan) 地方和單位以內(nei) 部人員變更,履行內(nei) 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約定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複、決(jue) 算審計等為(wei) 由,拒絕或延遲支付中小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款項等方麵存在的問題。七是有關(guan) 地方和單位在保護民營企業(ye) 產(chan) 權、企業(ye) 家權益方麵存在的問題。八是有關(guan) 地方和單位涉企亂(luan) 收費、亂(luan) 罰款、亂(luan) 攤派方麵的問題。九是其他不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的問題。十是關(guan) 於(yu)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建議。
國務院辦公廳將對收到的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進行匯總整理,督促有關(guan) 地方和部門研究處理。對企業(ye) 和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社會(hui) 影響惡劣、帶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問題線索,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將直接派員進行督查。經查證屬實的,將依法依規嚴(yan) 肅處理。
國務院辦公廳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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