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街鎮
無障礙 關懷版 繁體版 | 注冊 網站支持IPv6

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豐(feng) 都縣湛普鎮人民政府>j9九游会网页版登录入口>法定主動公開內(nei) 容>履職依據>政策文件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65 [ 發文字號 ] 湛普府發〔2023〕73號
[ 主題分類 ] 直通車 [ 體裁分類 ] 公文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湛普鎮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0-30 [ 發布日期 ] 2023-10-31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65
[ 發文字號 ] 湛普府發〔2023〕73號
[ 主題分類 ] 直通車
[ 體裁分類 ] 公文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湛普鎮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30
[ 發布日期 ] 2023-10-31

豐(feng) 都縣湛普鎮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做好2024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鎮級有關(guan) 部門:

為(wei) 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障製度改革,推進我縣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以下簡稱“居民醫保”),根據《九游会网址是什么關(guan) 於(yu) 做好2024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豐(feng) 都府辦〔2023〕91號)文件精神,經鎮政府同意,現就做好2024年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以2023年9月30日戶籍人口數為(wei) 基數(見附件1),各村(居)城鄉(xiang) 居民參加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穩定實現農(nong) 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達到99%以上。

二、參保對象及繳費補助標準

(一)參保對象。戶籍在本市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xiang) 居民,包括中小學校、中等職業(ye) 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ce) 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園幼兒(er) (以下統稱城鄉(xiang) 居民);2024年出生並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er) (以下簡稱新生兒(er) )。

(二)繳費標準。2024年度全市居民醫保個(ge) 人繳費標準為(wei) :一檔380元/人•年,二檔75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學生(含全日製研究生)參加居民醫保個(ge) 人繳費標準為(wei) 一檔350元/人•年、二檔725元/人•年。

(三)財政補助標準。2024年城鄉(xiang) 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以文件規定為(wei) 準,縣財政局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規定,認真做好財政補助資金預算,並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四)特殊困難人員實行分類定額資助

1.鄉(xiang) 村振興(xing) 部門認定人員資助標準

鄉(xiang) 村振興(xing) 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yan) 重困難戶參加我市城鄉(xiang) 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統一按照居民醫保一檔繳費標準的70%(即266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380元/人•年標準資助,超過資助標準的個(ge) 人應繳參保費用由資助對象自行承擔。

2.民政部門認定人員資助標準

特困人員、城鄉(xiang) 孤兒(er) 、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參加一檔或二檔均按每人每年380元資助;城鄉(xiang) 低保對象參加一檔按一檔標準的90%(即342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380元/人•年標準資助;低保邊緣戶、城鄉(xiang) 重度(一、二級)殘疾人員、民政部門建檔其他人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參加一檔按一檔標準的70%(即266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380元/人•年標準資助,超過資助標準的個(ge) 人應繳參保費用由資助對象自行負擔。

3.退役軍(jun) 人事務部門認定人員資助標準

在鄉(xiang) 重點優(you) 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jun) 人)參加一檔或二檔均按每人每年380元資助;在鄉(xiang) 老複員軍(jun) 人、病故軍(jun) 人遺屬、因公犧牲軍(jun) 人遺屬、烈士遺屬、60周歲以上烈士子女按755元/人•年標準全額資助參加二檔。

上述人員享受資助參保的標準,按參保繳費時就高身份確定,享受資助參保後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不再進行差額資助。

三、繳費時間、方式及待遇享受

(一)繳費時間。集中參保繳費時間為(wei)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當年出生的新生兒(er) 辦理獨立參保時間為(wei) 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nei) ;不獨立參保且其法定監護人當年已參加居民醫保繳費的新生兒(er) ,自出生之日起自動隨法定監護人參保;超過繳費時間且參保人員自願繳費的,最遲不得晚於(yu) 2024年9月30日;2024年6月30日後參保繳費的不享受財政補助,所需資金全額由個(ge) 人承擔(包括財政補助和個(ge) 人應繳費用)。

(二)繳費方式。線上繳費:微信、支付寶、雲(yun) 閃付、渝快辦、農(nong) 商行APP進行線上繳費(見附件2)。現場繳費:攜帶社會(hui) 保障卡和銀行卡到就近村(社區)或勞動就業(ye) 和社會(hui) 保障服務所刷卡繳納;新增辦理社會(hui) 保障卡的居民需攜帶戶口本,16歲以上居民需帶一張1寸證件照片。

(三)待遇享受時間。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參保繳費的城鄉(xiang) 居民,從(cong)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重慶市城鄉(xiang) 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er) 從(cong) 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nei) 獨立參保並繳費的,從(cong) 其出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按規定享受城鄉(xiang) 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為(wei) 方便返鄉(xiang) 農(nong) 民工等群體(ti) 參保,在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參保繳費的,從(cong) 其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待遇至當年12月31日。

調整大學生參保繳費時間,自2023年起,在渝高校大學生(含全日製研究生)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期從(cong) 學年調整為(wei) 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時間為(wei) 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學時參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醫保的,待遇享受時間為(wei) 完成繳費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調整當年,已參加2023年9月至2024年學年度居民醫保的大學生,待遇享受時間從(cong) 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

四、鞏固完善居民醫保待遇水平

(一)進一步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確保政策範圍內(nei) 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參加居民醫保即自動參加大病保險,保費從(cong) 統籌基金劃轉,個(ge) 人無需繳費;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從(cong) 2024年1月1日起,將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為(wei) 17833元/人•年;大病保險繼續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傾(qing) 斜支付政策,即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 5個(ge) 百分點,不設封頂線。

(二)加強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從(cong) 2024年起,孕產(chan) 婦產(chan) 前檢查補助限額提高至300元,住院順產(chan) 分娩定額補助提高至600元。剖宮產(chan) 及並發症按照居民醫保住院政策報銷,報銷額度低於(yu) 600元的按600元補足。強化生育權益保障,參保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yi) 務的,享受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待遇。

(三)持續做好居民醫保門診統籌。2024年度一檔參保人支付限額300元,二檔參保人為(wei) 500元。繼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進一步完善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疾病待遇水平

五、強化困難群眾(zhong) 基礎性兜底性保障

進一步鞏固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夯實醫療救助托底功能,堅決(jue) 守住守牢不發生因病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繼續做好醫療救助對困難群眾(zhong) 參加居民醫保個(ge) 人繳費分類資助工作,穩定實現農(nong) 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達到99%以上。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製度,促進三重製度互補銜接。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製,完善參保動態監測、高額費用負擔患者預警、部門間信息共享、風險協同處置等工作機製,確保風險早發現、早預防、早幫扶。

六、紮實推進參保擴麵

繼續強化與(yu) 教育、衛生健康、人力社保等部門協同,切實做好重點人群精準參保,深度挖掘擴麵潛力,動員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保。加強部門協作,積極推進參保與(yu) 繳費業(ye) 務的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廳聯辦”,為(wei) 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服務,方便群眾(zhong) 參保繳費。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參保情況調度機製,完善資助和參保兩(liang) 個(ge) 台賬,確保“應保盡保”,推動全民參保高質量發展。

七、工作要求

(一)壓實部門責任。鎮社保所做好全民參保登記工作,要在鞏固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參保覆蓋麵、參保連續穩定基礎上,做到“應保盡保”。鎮社保所做好征繳工作,進一步做好學生、兒(er) 童和新生兒(er) 、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群的參保登記工作,避免重複參保;要加強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動態管理,著力解決(jue) 流動人口斷保、漏保問題。鎮社事辦、鎮經發辦、鎮退役軍(jun) 人事務站等部門要做好本行業(ye) 特殊人群的參保及資助工作。各村(居)要落實主體(ti) 責任、細化目標任務,切實把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在推進工作過程中遇到的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鎮政府。

(二)強化宣傳(chuan) 引導。鎮社保所、各村(居)要擔當起政策宣傳(chuan) 主體(ti) 責任,認真做好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特別是財政補助政策解讀和服務宣傳(chuan) ,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合理引導社會(hui) 預期。引導其自願參保,增強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三)嚴(yan) 明工作紀律。鎮政府不定期對各村(居)參保征繳工作情況進行督查通報,對征繳工作推進不力的村(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組織不力造成參保人特別是低收入人口未及時參保繳費,導致不能正常享受醫保待遇而影響參保人利益的,要嚴(yan) 肅追究相關(guan) 單位和人員責任。

附件:1. 湛普鎮2023年度村(居)戶籍人口數

      2. 微信、支付寶、雲(yun) 閃付繳費流程


 豐(feng) 都縣湛普鎮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部門

鄉(xiang) 鎮/街道

無障礙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