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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7116254611/2022-00002 | [ 發文字號 ] | 興義府發〔2022〕3號 |
| [ 主題分類 ] | 社會保障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興義鎮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3 | [ 發布日期 ] | 2022-01-25 |
| [ 索引號 ] | 115002307116254611/2022-00002 |
| [ 發文字號 ] | 興義府發〔2022〕3號 |
| [ 主題分類 ] | 社會保障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興義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3 |
| [ 發布日期 ] | 2022-01-25 |
豐(feng) 都縣興(xing) 義(yi) 鎮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做好2022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鎮級相關(guan) 部門:
為(wei) 深入推進我鎮城鄉(xiang) 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按照《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guan) 於(yu) 做好2021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渝醫保發〔2021〕70號)和九游会首页官网《關(guan) 於(yu) 做好2022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1〕20號文件要求,現將2022年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以2021年12月戶籍人數為(wei) 基數,各村居城鄉(xiang) 居民參加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其中,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戶、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yan) 重困難戶等七類對象,在集中參保期內(nei) 參保率達到100%。
二、參保對象及繳費補助標準
(一)參保對象。戶籍在本市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xiang) 居民,包括中小學校、中等職業(ye) 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ce) 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園幼兒(er) (以下統稱城鄉(xiang) 居民);2022年出生並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er) (以下簡稱新生兒(er) )。
(二)繳費標準。2022年度全市居民醫保個(ge) 人繳費標準為(wei) :一檔320元/人•年,二檔69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學生參加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學年度居民醫保,個(ge) 人繳費標準為(wei) 一檔280元/人•年、二檔655元/人•年。
(三)財政補助標準。2022年城鄉(xiang) 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以文件規定為(wei) 準,財政部門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規定,認真做好財政補助資金預算,並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四)特殊困難人員實行分類定額資助
1.困難群體(ti) 資助標準。城鄉(xiang) 孤兒(er) (含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特困人員參加一檔或二檔均按每人每年320元資助;城鄉(xiang) 低保對象參加一檔按一檔標準的90%(即288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320元/人•年標準資助;城鄉(xiang) 重度(一、二級)殘疾人員、在鄉(xiang) 重點優(you) 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jun) 人)、民政部門建檔其他人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參加一檔按一檔標準的70%(即224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320元/人•年標準資助,超過資助標準的個(ge) 人應繳參保費用由資助對象自行負擔;在鄉(xiang) 老複員軍(jun) 人按695元/人•年標準全額資助參加二檔。
2.其他群體(ti) 資助標準。鄉(xiang) 村振興(xing) 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yan) 重困難戶參加我市城鄉(xiang) 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統一按照居民醫保一檔繳費標準的70%(即224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320元/人•年標準資助;穩定脫貧人口參加一、二檔按100元/人•年標準資助。上述群體(ti) 超過資助標準的個(ge) 人應繳參保費用由資助對象自行承擔。
三、繳費時間、方式及待遇享受
(一)繳費時間。集中參保繳費時間截至2022年2月28日;當年出生的新生兒(er) 辦理獨立參保時間為(wei) 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nei) ;不獨立參保且其法定監護人當年已參加居民醫保繳費的新生兒(er) ,自出生之日起自動隨法定監護人參保;超過繳費時間且參保人員自願繳費的,最遲不得晚於(yu) 2022年9月30日;2022年6月30日後參保繳費的不享受財政補助,所需資金全額由個(ge) 人承擔(包括財政補助和個(ge) 人應繳費用)。
(二)繳費方式。線上繳費。微信、支付寶關(guan) 注“重慶稅務”公眾(zhong) 號進行線上繳費。現場繳費。攜帶社會(hui) 保障卡和銀行卡到村居刷卡繳納;新增辦理社會(hui) 保障卡的居民需攜帶戶口本,16歲以上居民需帶一張1寸證件照片。
(三)待遇享受時間。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參保繳費的城鄉(xiang) 居民,從(cong)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重慶市城鄉(xiang) 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er) 從(cong) 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nei) 獨立參保並繳費的,從(cong) 其出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按規定享受城鄉(xiang) 居民醫療保險待遇。錯過集中參保期的城鄉(xiang) 居民,在2022年3月1日後參保繳費的,從(cong) 其完清費用之日起滿90日後享受待遇至當年12月31日。
四、鞏固完善居民醫保待遇
(一)嚴(yan) 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障支付範圍和標準。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製度銜接,充分發揮綜合保障功能。進一步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nei) 基金支付比例達到70%左右。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從(cong) 2022年1月1日起,將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為(wei) 15412元/人•年。完善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保障政策,做好與(yu) 普通門診統籌待遇銜接。單病種報銷比例仍按原政策執行。
(二)持續做好居民醫保門診統籌。2022年度一檔參保人支付限額300元,二檔參保人為(wei) 500元。抓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落實,開展示範城市活動。進一步完善心腦血管等慢性病慢病保障政策,發揮醫保促進慢病早診早治作用,提升健康管理水平。加快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製度,大病保險繼續實施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傾(qing) 斜支付政策,完善統一規範的醫療救助製度,根據實際合理確定救助待遇標準,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三)規範待遇享受等待期設置。居民醫保待遇狀態正常的人員年度內(nei) 轉為(wei) 參加職工醫保,在其等待期內(nei) 處於(yu) 預參保狀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對居民醫保在集中參保期內(nei) 參保的、在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ge) 月內(nei) 參加居民醫保的,以及新生兒(er) (出生後90天內(nei) )、農(nong) 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體(ti) ,不設等待期。在渝高校大學生畢業(ye) 當年9月1日後3個(ge) 月內(nei) 參加居民醫保並補繳當年費用的,其待遇享受時間從(cong) 當年9月1日起計算。
五、有效銜接鄉(xiang) 村振興(xing)
進一步鞏固拓展醫保脫貧攻堅成果,嚴(yan) 格落實“四不摘”要求,保持醫療保障主要幫扶政策總體(ti) 穩定,分類落實好脫貧人口各項醫療保障待遇。建立健全農(nong) 村低收入人口參保台賬,確保農(nong) 村低收入人口應保盡保。穩定基本醫保住院待遇水平,確保縣域內(nei) 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支付比例總體(ti) 保持在70%左右。建立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製。依托農(nong) 村低收入人口監測平台,做好因病返貧致貧風險監測,建立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主動發現、動態監測、信息共享和精準幫扶機製。
六、加強基金監管
切實抓好《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貫徹落實,抓好宣傳(chuan) 培訓工作。加強基金監督檢查,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亂(luan) 計費、亂(luan) 用藥、亂(luan) 檢查等“三假”“三亂(luan) ”開展欺詐騙保專(zhuan) 項整治。推動大數據應用,建立醫保“智慧監管係統”,提高監管效能。加強綜合監管,整合監管資源,充分發揮醫保行政監管、經辦稽核等作用和第三方專(zhuan) 業(ye) 力量。健全協同執法、一案多處工作機製。實行村(社區)對本轄區衛生室監督監管機製,健全完善舉(ju) 報獎勵機製,加大宣傳(chuan) 曝光力度,營造維護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
七、強化公共服務
繼續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結算,全麵落實《全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按照“六統一”“四最”要求,做到“同一事項、同一編碼、同一標準、同質服務”,推動醫保公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大力推進醫療保障服務網絡向基層延伸,推進醫保服務下沉到村居。根據各類公共服務事項特點和群眾(zhong) 辦事需求,定製不同服務場景下的服務清單,解決(jue) 醫保服務群眾(zhong) “最後一公裏”問題,提高群眾(zhong) 辦理醫保業(ye) 務體(ti) 驗感、獲得感。
持續用力醫保電子憑證推廣應用。各村居要落實好屬地責任,做好本轄區、本行業(ye) 未激活人員醫保電子憑證的激活使用。
完善新就業(ye) 形態從(cong) 業(ye) 人員等靈活就業(ye) 人員參保繳費方式。加強部門數據比對和動態維護,防止“漏保”“斷保”,避免重複參保,優(you) 化參保繳費服務,壓實村居參保征繳責任。加強醫保數據安全管理和信息共享,加快醫保信息業(ye) 務標準編碼落地應用。
八、抓好組織實施
(一)組建工作組、壓實責任。成立以李俊(鎮長)為(wei) 組長、餘(yu) 江(組織委員)為(wei) 副組長,梁勇(黨(dang) 政辦主任)、萬(wan) 蓉(社事辦主任)、曾珠(經發辦主任)、張德勇(退役軍(jun) 人事務辦主任)、代蕾(財政辦主任)、付小紅(文服中心主任)、唐代忠(勞保中心主任)和各村(社區)書(shu) 記為(wei) 成員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參保籌資和醫保卡激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yu) 勞動就業(ye) 和社會(hui) 保障服務中心,由餘(yu) 江同誌任辦公室主任,唐代忠同誌任辦公室副主任,陳長祿具體(ti) 負責日常事務工作。各村(社區)需成立相應工作組,認真做好參保繳費統籌工作,確保年度籌資量化指標落實到位。要在鞏固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參保覆蓋麵、參保連續穩定基礎上,做到應保盡保;要落實主體(ti) 責任、細化目標任務,切實把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在推進工作過程中遇到的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鎮政府。
(二)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各村居要擔當起政策宣傳(chuan) 主體(ti) 責任,認真做好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特別是財政補助政策解讀和服務宣傳(chuan) ,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合理引導社會(hui) 預期。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充分利用院壩會(hui) 、社員會(hui) 、主題黨(dang) 日、村居會(hui) 和紅白喜事等人員密集場所或醒目地,以及線上的微信群、QQ群和手機短信等開展宣傳(chuan) 活動,真正使廣大群眾(zhong) 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yi) 務、體(ti) 會(hui) 黨(dang) 和政府的關(guan) 懷和溫暖,引導其自願參保。
(三)嚴(yan) 肅追責問責。鎮政府每半月對全鎮參保籌資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籌資工作推進不力的村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組織不力造成參保人特別是困難群體(ti) 未按時參保繳費,導致不能正常開通報賬係統而影響參保人利益的,要嚴(yan) 肅追究相關(guan) 人員責任。
豐(feng) 都縣興(xing) 義(yi) 鎮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