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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926 | [ 發文字號 ] | 三元府發〔2023〕9號 |
| [ 主題分類 ] | 交通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交通運輸委員會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29 | [ 發布日期 ] | 2023-01-31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926 |
| [ 發文字號 ] | 三元府發〔2023〕9號 |
| [ 主題分類 ] | 交通 |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交通運輸委員會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29 |
| [ 發布日期 ] | 2023-01-31 |
豐(feng) 都縣三元鎮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印發《三元鎮農(nong) 村公路橋梁養(yang) 護巡查製度》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級相關(guan) 部門和單位:
經鎮政府同意,現將《三元鎮農(nong) 村公路橋梁養(yang) 護巡查製度》印發你們(men) ,請遵照執行。
豐(feng) 都縣三元鎮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wei) 進一步規範我鎮農(nong) 村公路養(yang) 護工作,促進農(nong) 村公路日常養(yang) 護巡查的規範化、製度化,保障農(nong) 村公路完好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重慶市農(nong) 村公路養(yang) 護管理辦法》和有關(guan) 公路養(yang) 護技術規範,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鎮農(nong) 村公路管理養(yang) 護所應依據職責,做好農(nong) 村公路日常養(yang) 護巡查工作。
第三條本製度適用於(yu) 我鎮農(nong) 村公路中鄉(xiang) 道、村道(已列入經常性養(yang) 護)的養(yang) 護巡查。季節性養(yang) 護公路的巡查主體(ti) 、頻率等由縣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章巡查職責與(yu) 監督
第四條鎮農(nong) 村公路管理養(yang) 護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nei) 農(nong) 村公路日常養(yang) 護巡查的組織工作,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第五條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對我鎮的農(nong) 村公路養(yang) 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對我鎮的農(nong) 村公路管理養(yang) 護工作進行抽查。
第六條鎮農(nong) 村公路管理養(yang) 護所負責組織人員對本行政區域內(nei) 已列入經常性養(yang) 護、已開通客運、已硬(油)化的鄉(xiang) 村公路進行全覆蓋巡查,其中鄉(xiang) 道每周不少於(yu) 一次、村道每半月不少於(yu) 一次;其他道路每月抽查一次。汛期、冰雪等特殊時段,應加大巡查力度和頻率。
農(nong) 村公路上的橋梁、涵洞、隧道以及其它構造物要同步巡查。鎮農(nong) 村公路管理養(yang) 護所每季度要組織開展橋梁經常性檢查,填寫(xie) “橋梁經常檢查記錄表”。
第七條 路段養(yang) 護人員對自己管護的路段進行日常巡查、管護,原則上每周不少於(yu) 2次,並填寫(xie) 巡查記錄。
第三章巡查內(nei) 容及要求
第八條路基巡查內(nei) 容:
1.路肩表麵平整密實不積水,與(yu) 路麵接壤高差小於(yu) 2cm,無明顯輪跡,無15cm以上高草,無雜物、垃圾、堆積物等;
2.邊坡坡麵平順、堅實無衝(chong) 溝,無雜草、雜物、垃圾;
3.邊溝通暢,無積水、雜物、雜草、積淤。
第九條路麵巡查內(nei) 容:
1.路麵幹淨、整潔,無汙染、雜物、積(冰)雪,雨天、汛期無嚴(yan) 重積水;
2.瀝青路麵無嚴(yan) 重裂縫、龜網裂、波浪、擁包、坑槽、沉陷等病害;水泥砼路麵無嚴(yan) 重裂縫、唧泥、拱起、錯台、板角斷裂等病害,填縫料無老化、無脫落;砂石路麵無嚴(yan) 重波浪、坑槽、車轍等病害,磨耗層和保護層保持良好。
第十條橋涵構造物巡查內(nei) 容:
1.橋麵清潔,無雜物堆積、雜草蔓生;
2.橋麵鋪裝平整,無裂縫、局部坑槽、波浪、邊角破碎等病害,混凝土橋麵無剝離、滲漏,鋼筋露筋、鏽蝕現象,填縫料無老化;
3.主要受力構件(拱圈、梁、板、墩、台等)的表麵無損壞、開裂、起皮、剝落、鏽跡等;
4.墩台及基礎無衝(chong) 刷損壞、外露、懸空、下沉,無撞擊受損,翼牆(側(ce) 牆、耳牆)無開裂、風化剝落和異常變形;
5.錐坡、護坡無局部塌陷,鋪砌麵無塌陷、缺損,無垃圾和雜草叢(cong) 生,勾縫無脫落;
6.人行道、緣石、欄杆、防撞護欄、扶手和引道欄杆(柱)無撞壞、斷裂、鬆動、缺件、剝落、鏽蝕等;
7.泄水孔無堵塞和破損;
8.橋頭排水和行人台階完好;
9.伸縮縫無堵塞、卡死、連接件無鬆動、脫落、局部破損;
10.橋頭順適;
11.支座無明顯缺陷,活動支座靈活有效;
12.交通標誌、標線、標牌等設施完好;
13.涵洞無損壞、堵塞。
第十一條隧道巡查內(nei) 容:視線誘導標誌清晰完好,隧道外觀整潔、隧道內(nei) 路麵平整、襯砌完整無明顯開裂和剝落,人行道板完好,隧道無湧水、突泥,通風、照明正常,標誌標線、輪廓標等清晰醒目,排水係統良好,消防設施齊全。
第十二條路政巡查內(nei) 容:公路上無挖掘、侵占公路和公路用地現象,無違規搭接路口,公路建控區內(nei) 無新的違章建築,路上無違規堆碼。
第十三條沿線設施巡查內(nei) 容:裏程碑、百米樁、安全樁、警示樁、標線、標誌、標牌等應無缺損、幹淨、醒目。
第十四條綠化巡查內(nei) 容:公路沿線的綠化無病害、死亡和缺失。
第十五條養(yang) 護作業(ye) 人員上路作業(ye) 時,須穿戴安全標誌服(帽),檢查、作業(ye) 路段要設置安全作業(ye) 區,在距離50-100米位置擺放錐形交通路標。
第十六條 轄區內(nei) 農(nong) 村公路遭受洪水、暴雨、大風、坍方和積雪等自然災害毀壞或人為(wei) 破壞時,要立即查明情況,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組織開展公路排險、搶修和應急搶通工作。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製度由三元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