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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911 [ 發文字號 ] 三元府發〔2023〕79號
[ 主題分類 ] 惠民利民 [ 體裁分類 ] 其他公文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三元鎮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發布日期 ] 2023-07-19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911
[ 發文字號 ] 三元府發〔2023〕79號
[ 主題分類 ] 惠民利民
[ 體裁分類 ] 其他公文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三元鎮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發布日期 ] 2023-07-19

豐(feng) 都縣三元鎮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印發《三元鎮農(nong) 民工輸出地入會(hui)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hui) :

經鎮政府領導研究同意,現將《三元鎮農(nong) 民工輸出地入會(hui) 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遵照執行。

豐(feng) 都縣三元鎮人民政府

2023719

(此件公開發布)

三元鎮農民工輸出地入會工作方案

為(wei) 進一步鞏固農(nong) 民工輸出地入會(hui) 工作成果,維護農(nong) 民工合法權益,根據縣委、市總工會(hui) 統一安排部署,現就我鎮持續推進2023年農(nong) 民工工會(hui) 有關(guan) 工作製定如下方案。

一、動員時間

2023630日至820日。

二、入會(hui) 對象

年齡在1660周歲的勞動者(含正式職工、合同製職工、新 就業(ye) 形態勞動者、農(nong) 民工)都要動員加入工會(hui) 。對已入會(hui) 的農(nong) 民工會(hui) 員收取2023年會(hui) 費;對超過年齡的農(nong) 民工會(hui) 員自動退會(hui) ;對符合新增入會(hui) 的農(nong) 民工,由本人申請,按程序吸納入會(hui) ,即:與(yu) 用人單位構成勞動(勞務)關(guan) 係,以工資收入為(wei) 主要生活來源的農(nong) 村居民均可申請加入工會(hui) 組織。

三、任務目標

第一階段(714日前):各村(社區)圍繞吸納農(nong) 民工入會(hui) 任務分解目標開展工作。一是召開三元鎮農(nong) 民工輸出地入會(hui) 工作專(zhuan) 題會(hui) 。組織各村(社區)支部書(shu) 記、第一書(shu) 記、小組組長進行相關(guan) 政策講解,以便更好的進行宣傳(chuan) 動員。二是精準摸清底數。各村(社區)及時開展轄區內(nei) 外出務工人員調查,精準摸清底數,並建立好相關(guan) 台賬。三是廣泛宣傳(chuan) 發動。以村(社區)為(wei) 單位廣泛宣傳(chuan) 發動,發放宣傳(chuan) 資料(宣傳(chuan) 冊(ce) 、橫幅、小視頻等),通過QQ群、微信群、趕場天等宣傳(chuan) 工會(hui) 政策。四是動員加入互助會(hui) 。為(wei) 增強會(hui) 員抵禦重大疾病的能力,降低會(hui) 員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風險,各村(社區)在吸納會(hui) 員時一並動員會(hui) 員加入互助會(hui) ,互助保障種類分為(wei) 兩(liang) 類:《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動(A)款》(簡稱重疾A),30份,最多可參加4份;《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專(zhuan) 項意外傷(shang) 害互助保障活動(簡稱意外專(zhuan) 項)》,25份,最多可參加2份。農(nong) 民工工會(hui) 依照繳費種類及檔次將會(hui) 員編入相應分工會(hui) ,贈送的一份互保障費用在會(hui) 費中列支,不管選擇那一款,結餘(yu) 的會(hui) 費歸全體(ti) 會(hui) 員共有。

第二階段(731日前):各村(社區)圍繞吸納農(nong) 民工入會(hui) 任務分解目標開展工作(原則上鎮內(nei) 產(chan) 業(ye) 務工人員符合年齡條件的要全覆蓋)。將繳納的會(hui) 費按檔次提交市總工會(hui) ,將會(hui) 員納入互助保障。

第三階段(820日前):各村(社區)按照摸底台賬,對符合條件還未吸納入會(hui) 的人員加大宣傳(chuan) 力度,最大限度動員農(nong) 民工主動加入工會(hui) 組織。加強農(nong) 民工工會(hui) 陣地建設,按照五有的標準設置,即:有辦公場所、有專(zhuan) (兼)職工作人員、有標識標牌、有規章製度、有辦公設施。同時對會(hui) 員錄入管理。加入工會(hui) 的農(nong) 民工會(hui) 員,按要求錄入會(hui) 員實名製管理係統。

四、資料收集

各村(社區)在動員農(nong) 民工入會(hui) 時,要注意收集完善各類資料、圖片、照片裝訂入冊(ce) ,立卷歸檔。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三元鎮農(nong) 民工輸出地入會(hui) 工作領導小組,鎮黨(dang) 委書(shu) 記孫建川任組長,鎮黨(dang) 委組織委員向玲任副組長,鎮農(nong) 服中心職工張晶、民政辦職工易革勇為(wei) 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dang) 群辦,向玲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強化經費保障

為(wei) 有效推進農(nong) 民工輸出地入會(hui) 工作,鎮工會(hui) 聯合會(hui) 給完成入會(hui) 任務人數的村(社區)撥付工作經費0.1萬(wan) 元,用於(yu) 農(nong) 民工輸出地入會(hui) 相關(guan) 工作;超出後按增加1/10元進行補助。

附件:1. 農(nong) 民工工會(hui) 入會(hui) 流程

2. 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動實施細則(A款)

3. 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專(zhuan) 項意外傷(shang) 害互助保障活動實施細則

4. 農(nong) 民工工會(hui) 委員會(hui) 職責、農(nong) 民工女職工委員會(hui) 職責、農(nong) 民工工會(hui) 會(hui) 員權利與(yu) 義(yi) 務

5.工會(hui) 服務農(nong) 民工會(hui) 員項目清單

附件1

農(nong) 民工工會(hui) 入會(hui) 流程

  1. 提出建會申請,成立建會籌備組。上級工會批複同意後,應立即成立建會籌備組,籌備組的負責人可由擬任工會主席、具有黨政副職資格的人員擔任,成員可由擬任副主席、女職工委員會主任及準備安排工會工作的人員擔任。
  2. 發展工會會員。籌備組要認真學習工會各項法規政策,廣泛宣傳動員,發展工會會員,並按會員人數成立工會小組,民主選舉工會小組長。
  3. 在批準成立工會的上級工會指導下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進行民主選舉。

1)以工會(hui) 籌備組名義(yi) 向上級工會(hui) 報送召開會(hui) 員大會(hui) 或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第一次全體(ti) 會(hui) 議的請示。

2)上級工會(hui) 對召開會(hui) 員大會(hui) 或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第一次全體(ti) 會(hui) 議的請示予以批複。

3)以工會(hui) 籌備組名義(yi) 向上一級工會(hui) 報送工會(hui) 委員會(hui) 、工會(hui) 經費審查委員會(hui) 和女職工委員會(hui) 候選人建議名單,報上一級工會(hui) 審查同意。

4)上一級工會(hui) 審查同意後,方可作為(wei) 候選人,且候選人建議名單應進行不少於(yu) 5個(ge) 工作日的公示。

5)召開會(hui) 員大會(hui) 或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第一次全體(ti) 會(hui) 議,民主選舉(ju) 工會(hui) 委員會(hui) 、工會(hui) 經費審查委員會(hui) 和女職工委員會(hui) ,並以基層工會(hui) 的名義(yi) 將選舉(ju) 結果報上一級工會(hui) 審批。

6)上一級工會(hui) 對選舉(ju) 結果及時批複。

  1. 後繼工作。選舉結果經上一級工會批準後,應及時到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登記並刻製工會印章,依法登記取得工會法人資格證書,到銀行辦理工會賬戶開戶手續。
  2. 工會撤銷。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被撤銷後,該工會組織應及時到上級工會辦理撤銷手續,並交還工會印章、注銷工會法人資格,縣總工會要定期向社會公布撤銷的工會組織名單。凡被撤銷的工會組織,不得再以工會組織名義開展任何活動。

附件2

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動實施細則(A款)

為(wei) 緩解職工因首次確診患上本活動所列疾病導致醫療費用支出增加和收入減少帶來的經濟負擔,根據《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hui) 職工互助保障管理辦法》的規定,製定《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動實施細則(A款)》(以下簡稱重疾(A款))。

第一條活動的基本內(nei) 容

參加本活動後,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內(nei) 會(hui) 員首次確診患有重疾(A款)所列的30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多種時,會(hui) 員可按照本活動有關(guan) 規定領取互助金,用於(yu) 緩解會(hui) 員家庭經濟困難。

第二條參加本活動的條件和辦法

  1. 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年齡在1660周歲的在職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製職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都可以通過其所在單位的工會向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以下簡稱本會)重慶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申請參加本活動,成為本會會員。
  2. 為保證會員享有公平的權益,本會隻接受由基層工會統一組織職工參加本活動。參加本活動的職工不得少於全體職工的80%100人以下的單位要全體參加。

第三條參加本活動的規定

  1. 參加本活動會費標準為每人30份,交納會費後互助保障期在24小時後統一生效。本活動一經生效中途不得退出。首次確診時間以病理檢驗報告診斷日期為準。
  2. 本活動保障期為一年,期滿續保另辦手續。保障期滿後, 無論會員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納會費不再返還。
  3. 會員所在單位應提供參加本活動的會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信息。
  4. 本活動最多參加4份,超出份數視為無效。對已參加本活動的單位,本保障期內新增人員參加活動將在下一保障期單位續保時統一辦理。參加本活動,同一單位必須同等份數。
  5. 會員隻能在一個單位參加職工互助保障活動。若因會員工作調動、單位發生變化,保障期出現重疊的,隻能選擇在其中一個單位申領互助金;重疊的有效保障期,其理賠待遇就高不就低
  6. 如需續保,最早可於保障期到期前兩個月辦理手續。保 障期滿後,於30日(含)內繼續參加,視為續保。
  7. 參加原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動的會員,在保障 期到期後30日(含)內參加重疾(A款)的,享受重疾(A 款)續保待遇。

第四條參加本活動的待遇

  1. 重疾(A款)保障待遇

1)在本活動生效後,會(hui) 員首次確診患有30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者多種時,可一次性領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份,本期重疾(A款)保障待遇終止;

2)在上一年度保障期內(nei) 的會(hui) 員,次年繼續參加重疾(A款),首次確診患有30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者多種時,在續保保障期內(nei) 可一次性領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2000份,本期重疾(A款)保障待遇終止。

  1. 重疾(A款)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以下30類:

1)急性心肌梗塞(2)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3)惡性腫4)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5)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6)白血病(7)良性腦腫瘤(8)嚴(yan) 重燒、燙傷(shang) (9)癱瘓(10)多個(ge) 肢體(ti) 缺失(11)嚴(yan) 重運動神經元病(12)雙目失明(13)語言能力喪(sang) 失(14)重症帕金森病(15)嚴(yan) 重阿爾茨海默病(16)心髒瓣膜移植術(17)係統性紅斑狼瘡(18)急性或亞(ya) 急性重症肝炎(1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chang) 期(20)嚴(yan) 重重症肌無力(21)嚴(yan) 重多發性硬化症(22)深度昏迷(23)雙耳失聰(24)嚴(yan) 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25)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26)腦中風後遺症(27)嚴(yan) 重腦損傷(shang) (28)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29)主動脈手術(30)係統性硬化病(硬皮病)

第五條下列原因,會(hui) 員不享受重疾(A款)的保障待遇

  1. 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者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2. 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
  3.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
  4. 會員故意犯罪、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期間、被依法拘留、 服刑期間,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製措施期間。
  5. 對會員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6. 會員故意自傷或保障期生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會員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7. 會員或其所在單位故意隱瞞、偽造或篡改病史、病曆以及其他欺騙行為。
  8. 酗酒或者受酒精、毒品、管製藥品影響期間。
  9. 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駕駛無有效行駛證或者 駕駛與駕照不符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10. 工傷、職業病、醫療事故導致的。
  11. 不孕不育治療、人工授精、懷孕、分娩(含難產)、流產、墮胎、節育(含絕育)等生育類的。
  12. 所有由精神類疾病導致的。
  13. 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14. 會員感染艾滋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15. 在非認可的醫療機構就醫的。
  16. 會員在參加本活動前已經或曾經患有本活動所列疾病的任何一種或多種,或由其它疾病轉移致使會員患有本活動所列疾病。
  17. 醫院誤診。

第六條互助金的受領人

重大疾病互助金由會(hui) 員本人受領;會(hui) 員亡故或者喪(sang) 失民事行為(wei) 能力,由會(hui) 員直係親(qin) 屬受領。

第七條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1. 會員通過其所在單位工會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填寫《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申請書》,提交會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及會員本人的銀行卡信息。會員亡故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可提交直係親屬銀行卡信息,同時須提交關係證明、由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說清原由、受益人或監護人及相關信息),亡故的還須提供死亡證明或死亡記錄。
  2. 由《醫院分級管理標準》規定的二級以上(含二級,下同)醫療機構出具的住院病案首頁、出院記錄、醫療收費收據、病理診斷報告、各項治療記錄(包含但不限於手術記錄、化療記錄、透析清單)以及CTMRIPET、心電圖、血液檢驗等必要的檢查報告等。
  3. 其它必要文件或證明。
  4. 上述資料,原則上由單位經辦人員,經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重慶辦事處業務係統上傳清晰照片,待審核通過後再郵寄上述紙質資料至辦事處。
  5. 會員在保障期內自疾病首次確診之日起, 兩年內不向辦事處提交互助金申領手續的,視同為放棄申請互助金的權利。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細則所指的重大疾病按照國家有關疾病診斷標準判定。
  2. 為維護全體會員權益,本細則隨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及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將進行適當調整。
  3. 對本細則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的爭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專家委員會進行最終裁定。

附件3

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專(zhuan) 項意外傷(shang) 害互助保障活動實施細則

為(wei) 緩解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因意外事故導致醫療費用支出增加和收入減少帶來的經濟負擔,根據《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hui) 職工互助保障活動管理辦法》的規定,製定《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專(zhuan) 項意外傷(shang) 害互助保障活動實施細則》。

第一條 活動的基本內(nei) 容

參加本活動後,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內(nei) 會(hui) 員因意外事故、燒燙傷(shang) 導致殘疾、身故時,會(hui) 員或其直係親(qin) 屬可按照本活動有關(guan) 規定領取互助金,用於(yu) 緩解會(hui) 員家庭經濟困難。

第二條 參加本活動的條件和辦法

1. 根據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工作的特點,為(wei) 保證新就業(ye) 形態職工群體(ti) 會(hui) 員享有公平的權益,凡身體(ti) 健康,能夠正常參加工作,年齡在1660周歲的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且已加入工會(hui) 組織成為(wei) 工會(hui) 會(hui) 員的,都可以通過其所在單位的工會(hui) 向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hui) (以下簡稱本會(hui) )在當地的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申請參加本活動,成為(wei) 本會(hui) 會(hui) 員。

2. 為(wei) 保證會(hui) 員享有公平的權益,本會(hui) 隻接受由基層工會(hui) 統一組織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參加本活動。參加本活動的職工不得少於(yu) 全體(ti) 職工的80%100人以下的單位要全體(ti) 參加。

第三條 參加本活動的規定

1. 參加本活動會(hui) 費標準為(wei) 每人25份,交納會(hui) 費後互助保障期在約定時間統一生效。互助保障期一經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本活動。

2. 本活動保障期為(wei) 一年,自計劃書(shu) 記載的生效日零時起至期滿之日二十四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保障期滿後,無論會(hui) 員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納會(hui) 費不再返還。

3. 會(hui) 員所在單位應提供參加本活動的會(hui) 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信息。

4. 本活動最多參加2份,超出份數視為(wei) 無效。對已參加活動的單位,本年度內(nei) 新增人員參加活動原則上將在下一年度本單位續保時統一辦理。

5. 如需續保,最早可於(yu) 保障期到期前兩(liang) 個(ge) 月辦理手續。保障期滿後,於(yu) 30日內(nei) (含)繼續參加,視為(wei) 續保。

第四條 參加本活動的待遇和相關(guan) 規定

1. 會(hui) 員因意外事故、燒燙傷(shang) 導致殘疾時,按照不同傷(shang) 殘程度,累計最高可以領取傷(shang) 殘互助金40,000份;如果會(hui) 員自遭受意外傷(shang) 害之日起180日治療仍未結束,則按照第180日的身體(ti) 傷(shang) 殘狀況領取傷(shang) 殘互助金;

2. 會(hui) 員因意外事故、燒燙傷(shang) 導致身故時,或者遭受意外傷(shang) 害之日起 180日內(nei) 因同一原因身故,其直係親(qin) 屬一次性領取身故互助金40,000份;

3. 會(hui) 員因意外事故、燒燙傷(shang) 領取傷(shang) 殘互助金後,在互助保障期內(nei) 繼續享受意外傷(shang) 害保障待遇。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內(nei) ,會(hui) 員發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事故、燒燙傷(shang) ,傷(shang) 殘互助金和身故互助金累計最高可以領取40,000份;

4. 會(hui) 員因意外事故、燒燙傷(shang) ,在《醫院分級管理標準》規定的二級(含)以上醫院治療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規定的自付醫療費用,在扣除100份免賠額後,按照100%比例領取意外醫療互助金,最高領取10,000份意外醫療互助金,若至互助保障期屆滿治療仍未結束的,最長可至意外傷(shang) 害發生之日起180日止。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規定的自付醫療費用,門診治療的以產(chan) 生的自付門診醫療費用計算;住院治療的以首次住院,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nei) (指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內(nei)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報銷後,個(ge) 人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計算。

5. 會(hui) 員從(cong) 基本醫療保險以外的其他途徑取得費用補償(chang) 或賠償(chang) ,在扣除其補償(chang) 或賠償(chang) 後,按上述規定領取意外醫療互助金。

第五條 下列原因,會(hui) 員不享受本活動的保障待遇

1. 戰爭(zheng) 、軍(jun) 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者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luan) 期間;

2. 原子能、核能裝置的汙染或輻射造成的疾病;

3.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

4. 違法犯罪行為(wei) ,從(cong) 事違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者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5. 故意行為(wei) ,挑釁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或被謀殺;

6. 會(hui) 員或其所在單位故意隱瞞、偽(wei) 造或篡改病史、病曆以及其他欺騙行為(wei) ;

7. 酗酒或者受酒精、毒品、管製藥品影響期間;

8. 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駕駛無有效行駛證或者駕駛與(yu) 駕照不符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9. 工作中突發疾病、職業(ye) 病、醫療事故導致的;

10. 不孕不育治療、人工授精、懷孕、分娩(含難產(chan) )、流產(chan) 、墮胎、節育(含絕育);

11. 精神和行為(wei) 障礙依照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guan) 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O—10)導致的;

12. 在非認可的醫院就醫的;

13. 會(hui) 員在參加本活動前已發生意外傷(shang) 害導致的;

14. 遭受工傷(shang) 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

15. 中暑、食物中毒、藥物過敏或猝死導致的;

16. 自殺、自殘導致的;

17. 從(cong) 事潛水、跳傘(san) 、蹦極、攀岩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18. 其它非意外傷(shang) 害原因導致的傷(shang) 殘或身故。

第六條 互助金的受領人

1. 傷(shang) 殘互助金、意外醫療互助金由會(hui) 員本人受領; 會(hui) 員亡故或者喪(sang) 失民事行為(wei) 能力,由會(hui) 員直係親(qin) 屬受領。

2. 身故互助金由會(hui) 員直係親(qin) 屬受領。

第七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1. 會(hui) 員通過其所在單位工會(hui) 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填寫(xie) 《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專(zhuan) 項意外傷(shang) 害互助金申請書(shu) 》,提供事故處理機關(guan) 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shu) 、完整的事件經過書(shu) 麵說明、會(hui) 員的身份證複印件、會(hui) 員本人的銀行卡號及開戶行名稱、會(hui) 員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guan) 證明。會(hui) 員亡故或者喪(sang) 失民事行為(wei) 能力,可提交直係親(qin) 屬銀行卡信息,同時須提交關(guan) 係證明、由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說清原由、受益人或監護人及相關(guan) 信息,亡故的還須提供死亡證明或死亡記錄;

2. 會(hui) 員須提供由《醫院分級管理標準》規定的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住院病案首頁,醫囑單,住院用藥治療清單,入院、 出院記錄(需加蓋醫院病案室專(zhuan) 用章),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險個(ge)  人住院費用結算表,醫療收費收據,以及需要由會(hui) 員提供的其他 證明材料;

3. 會(hui) 員申請傷(shang) 殘互助金時,應同時提供由《醫院分級管理標準》規定的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傷(shang) 殘程度證明。如果會(hui) 員自遭受意外傷(shang) 害之日起180日治療仍未結束,則按照第180日的 身體(ti) 傷(shang) 殘狀況出具相應證明;

4. 申請領取身故互助金時,會(hui) 員直係親(qin) 屬應同時提供戶籍管理機關(guan) 的戶口注銷證明和醫院或事故處理機關(guan) 出具的死亡證明;

5. 其它必要文件或證明;

6. 上述資料,原則上由單位經辦人員,經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hui) 重慶辦事處業(ye) 務係統上傳(chuan) 清晰照片,待審核通過後再郵寄上述紙質資料至辦事處;

7. 會(hui) 員自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兩(liang) 年內(nei) 不向辦事處提交互助金申領手續的,視同為(wei) 放棄申請互助金的權利。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本活動所指的意外傷(shang) 害是指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wei) 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ti) 受到的傷(shang) 害;

2. 為(wei) 維護全體(ti) 會(hui) 員權益,本細則隨社會(hui) 經濟發展狀況及國家有關(guan) 政策變化將進行適當調整;

3. 對本細則執行中有關(guan) 內(nei) 容發生爭(zheng) 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hui) 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進行最終裁定。

附件4

農(nong) 民工工會(hui) 委員會(hui) 職責

  1. 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負責調查研究和反映農民工工會改革發展,重大問題和農民工特殊利益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 協助推進農民工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
  3. 組織對涉及農民工利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以及農民工勞動關係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置和農民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4. 動員和組織廣大農民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協調化解矛盾糾紛和利益衝突。
  5.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製度,推動建立農民工科學勞動標準。開展農民工工資集體協商,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6. 組織開展具有農民工特點的勞動競賽、安全生產等建功立業活動,提高農民工隊伍素質。
  7. 組織培訓農民工工會幹部。
  8. 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工作。

9. 農(nong) 民工工會(hui) 具體(ti) 覆蓋範圍由重慶市總工會(hui) 確定。

農(nong) 民工女職工委員會(hui) 職責

  1. 在同級工會委員會的領導和上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指導下,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引導廣大女性農民工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
  2. 團結帶領女性農民工發揚主人翁精神,引導女性農民工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努力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質和文化水平。
  3. 號召廣大女性農民工建功新時代,組織各種技能培訓和勞動技能競賽,在鄉村振興中彰顯巾幗風采。
  4. 引導廣大女性農民工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良好的家風推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建設。
  5. 維護女職工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方麵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6. 做好困難女性農民工的關愛幫扶工作。
  7. 承擔本級女職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農(nong) 民工工會(hui) 會(hui) 員權利與(yu) 義(yi) 務

一、會(hui) 員義(yi) 務

  1.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學等知識。
  2. 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立足本職崗位建功立業。
  3. 遵守憲法和法律,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恪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遵守勞動紀律。
  4. 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係,向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5. 維護中國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發揚階級友愛,搞好互助互濟。
  6. 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定期交納會費。

二、會(hui) 員權利

1. 工會(hui) 為(wei) 其提供文化、教育、就業(ye) 、互助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援助等會(hui) 員服務。

2. 農(nong) 民工會(hui) 員或直係親(qin) 屬麵臨(lin) 生活困難,按照《重慶市工會(hui) 送溫暖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重慶市困難職工家庭認定和檔案管理辦法》《重慶市困難職工專(zhuan) 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重慶市基層工會(hui) 臨(lin) 時救助辦法》等製度規定,工會(hui) 組織對其進行救助慰問。

3. 參加了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hui) 重慶辦事處推行的《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動(A)款》保障計劃的工會(hui) 會(hui) 員,享受相應的互助金理賠服務。根據《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hui) 重慶辦事處救助慰問活動實施細則》,如果發生符合申報條件的情況,會(hui) 員可在規定時限內(nei) 按照程序申請獲得救助、慰問。

4. 農(nong) 民工工會(hui) 會(hui) 員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工會(hui) 組織依法幫助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附件5

工會(hui) 服務農(nong) 民工會(hui) 員項目清單

服務種類

服務內(nei) 容

申請條件或服務明細

谘詢電話

法治宣傳(chuan)

向廣大農(nong) 民工免費宣傳(chuan)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hui) 法》《中國工會(hui) 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

廣泛宣傳(chuan) 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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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1.勞動爭(zheng) 議案件:各類勞動爭(zheng) 議案件;因勞動法涉及的人身權益、民主權益、財產(chan) 權益受侵犯的案件;

2.欠薪事件:縣外農(nong) 民工欠薪事件,縣總工會(hui) 聯係依托當地總工會(hui) 協調當地人社部門解決(jue) ;縣內(nei) 欠薪事件配合縣人社部門協調解決(jue) 欠薪及權益維護。

1.經濟困難無力承擔法律事務的農(nong) 民工;

2.經協調人社部門仍無法解決(jue) 的欠薪事件可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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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

調解

1.因確認勞動關(guan) 係發生的爭(zheng) 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zheng) 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zheng) 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hui) 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zheng) 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shang) 醫療費、經濟補償(chang) 或者賠償(chang) 金等發生的爭(zheng) 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zheng) 議、勞動糾紛、合法權益。

在豐(feng) 都縣內(nei) 務工人員及在豐(feng) 都縣轄區內(nei) 務工的農(nong) 民工會(hui) 員均屬於(yu) 勞動糾紛調解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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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e) 服務

1.就業(ye) 谘詢服務;

2.就業(ye) 崗位推送;

3.職業(ye) 技能培訓。

聯合人社部門通過研究和發布勞動力市場信息以及提供谘詢、幫助等各種方法綜合運用,促進全部勞動力資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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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an) 愛服務

1.留守兒(er) 童、留守婦女;

2.空巢老人;

3.殘疾人。

聯合民政、婦聯、團委、殘聯等部門開展關(guan) 愛活動,讓工會(hui) 會(hui) 員感受到組織的關(guan)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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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lin) 時救助

1.災害救助;

2.意外救助;

3.大病救助。

會(hui) 員本人或家庭成員遭受各類災害或突發意外,造成生活困難且家庭財產(chan) 損失或自付醫療等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由當地政府統籌民政、基層工會(hui) 資金予以救助,其中情況嚴(yan) 重,造成無房居住或有返貧致貧風險的,基層工會(hui) 在救助資金上有困難的,可向縣總工會(hui) 申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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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服務

重慶市靈活就業(ye) 人員(包括農(nong) 民工)參加住房公積金製度。

聯合重慶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豐(feng) 都分中心開展農(nong) 民工住房服務。

1.條件:無單位統一繳納社保,年滿16周歲,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繳存方式:按月繳存、一次性繳存、自由繳存。

3.辦理渠道:注冊(ce) 並登錄“重慶公積金”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寶小程序進行辦理。

4.貸款:在重慶市內(nei) 購買(mai) 城鎮自住住房(屬於(yu) 家庭首套住房),且符合公積金貸款相關(guan) 規定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年利率3.25%。

5.相關(guan) 政策:繳存資金歸繳存人個(ge) 人所有;繳存期內(nei) 可以靈活提取和自由退出;使用公積金貸款後,可按規定用於(yu) 償(chang) 還貸款或自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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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會(hui) 幫扶

1.重大疾病互助金申領;

2.醫療慰問金申領;

3.亡故救助慰問金申領;

4.愛心慰問金申領。

1.保障期內(nei) 凡是會(hui) 員首次確診患有30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者多種時,可一次性領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份,購買(mai) 2份的一次性可以申領20000元(以此類推);次年續保的會(hui) 員,首次確診患有30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者多種時,在續保保障期內(nei) 可一次性領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2000元/份,購買(mai) 2份的一次性可以申領24000元(以此類推),同時本年度重疾(A款)保障待遇終止。

2.上年度保障期內(nei) 發生有自付醫療費用在5萬(wan) 元以上的重疾會(hui) 員,以及不屬於(yu) 重大疾病範疇,但自付醫療費用達5萬(wan) 元以上的會(hui) 員,第二年度續保後,可以申請救助金2000元。

3.會(hui) 員在保障期內(nei) 因病或意外亡故的可一次性申領2000元慰問金。

4.會(hui) 員在保障期內(nei) ,其配偶或子女(為(wei) 非互助會(hui) 會(hui) 員)首次確診30類重大疾病,且在醫保定點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產(chan) 生的累計自費醫療費用超過5萬(wan) 元的,辦事處給予愛心慰問金2000元,且每個(ge) 會(hui) 員家庭僅(jin) 能申領一次。

注:30類重大疾病範圍及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動實施細則(A 款)》中30類重大疾病,《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hui) 重慶辦事處救助慰問活動實施細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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