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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62A/2024-00033 | [ 發文字號 ] | 栗子府發〔2024〕62號 |
| [ 主題分類 ] | 社會保障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栗子鄉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9 | [ 發布日期 ] | 2024-10-24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62A/2024-00033 |
| [ 發文字號 ] | 栗子府發〔2024〕62號 |
| [ 主題分類 ] | 社會保障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栗子鄉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9 |
| [ 發布日期 ] | 2024-10-24 |
豐(feng) 都縣栗子鄉(xiang) 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做好2025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區)、鄉(xiang) 級各部門:
為(wei) 做好我縣2025年度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工作,根據《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guan) 於(yu) 做好2024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渝醫保發〔2024〕32號)、《豐(feng) 都縣醫療保障局豐(feng) 都縣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豐(feng) 都縣稅務局關(guan) 於(yu) 做好2024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豐(feng) 醫保發〔2024〕34號)文件精神,結合本鄉(xiang) 實際,現就做好2025年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2024年9月30日止實際參保人數為(wei) 基數,各村(社區)城鄉(xiang) 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穩定實現農(nong) 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達到99%以上。
二、參保範圍
(一)戶籍在本市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xiang) 居民,包括:中小學校、中等職業(ye) 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ce) 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園幼兒(er) ;在渝高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全日製本、專(zhuan) 科生、研究生;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er) 。
(二)在重慶市取得《居住證》的市外戶籍人員,在重慶市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籍人員,重慶市引進的各類人才及專(zhuan) 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在渝高校就讀的台、港、澳大學生,在重慶市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
三、繳費時間
集中參保繳費時間為(wei)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當年出生的新生兒(er) 辦理獨立參保時間為(wei) 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nei) ;不獨立參保且其法定監護人當年已參加居民醫保繳費的,新生兒(er) 自出生之日起自動隨法定監護人參保。
除上述繳費時間外,若在2025年6月30日後參保繳費的,不享受人均財政補助,參保費用全額由個(ge) 人承擔;2025年9月30日後不再進行參保繳費。
四、征繳標準
(一)個(ge) 人繳費標準。一檔400元/人•年,二檔77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學生(含全日製研究生)參加居民醫保個(ge) 人繳費標準為(wei) 一檔380元/人•年,二檔755元/人•年。
(二)財政補助標準。2024年,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670元/人•年;2025年,市級財政按規定結合中央財政資金對各區縣(自治縣)實行分檔補助;縣級財政按規定足額安排本級財政補助資金,並及時撥付到位。
五、特殊人群資助對象及標準
(一)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門認定人員資助標準
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yan) 重困難戶參加我市城鄉(xiang) 居民醫療保險的,統一按照居民醫保一檔繳費標準的70%(即280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400元/人•年標準資助;穩定脫貧人口參加一檔或二檔均按每人每年15元資助,超過資助標準的個(ge) 人應繳參保費用由資助對象自行承擔。
(二)民政、殘聯部門認定人員資助標準
特困人員、城鄉(xiang) 孤兒(er) 、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參加一檔或二檔均按每人每年400元資助;城鄉(xiang) 低保對象參加一檔按一檔標準的90%(即360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400元/人•年標準資助;低保邊緣戶、城鄉(xiang) 重度(一、二級)殘疾人員、民政部門建檔其他人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參加一檔按一檔標準的70%(即280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400元/人•年標準資助,超過資助標準的個(ge) 人應繳參保費用由資助對象自行負擔。
(三)退役軍(jun) 人事務部門認定人員資助標準
在鄉(xiang) 重點優(you) 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jun) 人)參加一檔或二檔均按每人每年400元資助;在鄉(xiang) 老複員軍(jun) 人、病故軍(jun) 人遺屬、因公犧牲軍(jun) 人遺屬、烈士遺屬、60周歲以上烈士子女按775元/人•年標準全額資助參加二檔。
上述人員享受資助參保的標準,按參保繳費時就高身份確定,享受資助參保後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不再進行差額資助。
六、待遇享受時間
集中參保期繳費的居民,待遇享受時間為(wei)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wei) 方便返鄉(xiang) 人員等群體(ti) 參保,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參保繳費的,按集中參保期標準繳納參保費用,自繳清費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參保繳費的,按集中參保期標準繳納參保費用,設置90日待遇等待期;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參保繳費的,繳費標準為(wei) 全額繳費(包括個(ge) 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設置90日待遇等待期。新生兒(er) 自出生之日起90日內(nei) 獨立參保的,不設置待遇等待期並隻繳納個(ge) 人應繳費用,享受待遇至當年12月31日。
七、政策待遇保障
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nei) 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支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ge) 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可用於(yu) 支付參保人員近親(qin) 屬參加居民醫保的個(ge) 人繳費。參加居民醫保即自動參加大病保險,保費從(cong) 統籌基金劃轉,個(ge) 人無需繳費;從(cong) 2025年1月1日起,將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為(wei) 18797元/人•年;大病保險繼續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傾(qing) 斜支付政策,即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ge) 百分點,不設封頂線。
按照國家要求,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後每連續參保繳費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對當年醫保基金零報銷且於(yu) 次年正常參保繳費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除新生兒(er) 等特殊群體(ti) 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或未連續參保繳費的人員,設置參保繳費後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ge) 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繳費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1個(ge) 月待遇等待期。
八、有關(guan) 要求
(一)明確目標,實現全民參保。全麵落實全民參保計劃,落實戶籍地、常住地參保政策,聚焦新生兒(er) 、流動人口等群體(ti) ,動員更多符合條件人員參保,實現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參保擴麵。在依法做好城鄉(xiang) 居民參保繳費工作的同時,要重點加強穩定脫貧人口和困難群眾(zhong) 的參保繳費工作,確保應保盡保,兜牢醫療保障民生底線。
(二)加強協同,保障任務落實。便民服務中心加強統籌協調,抓好居民醫保參保工作。社會(hui) 事務辦、經發辦、殘聯等部門做好相應困難人群身份認定、信息共享、參保動員和資助參保工作。各村(社區)要落實好屬地城鄉(xiang) 居民參保繳費責任。各部門單位加強協同,強化工作聯動和信息共享,推動“全民參保一件事”數字化應用,合力做好個(ge) 人繳費和分類資助參保工作。
(三)加強宣傳(chuan) ,抓好組織實施。各村(社區)、鄉(xiang) 級各部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統籌鄉(xiang) 村幹部、駐村工作隊等各種力量進村入戶進行動員。通過自媒體(ti) 、微信群、“村村通”等形式,進行全方位、立體(ti) 式、廣覆蓋的宣傳(chuan) ,普及醫療保險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強城鄉(xiang) 居民參保繳費意識,合理引導社會(hui) 預期,做好輿情風險應對,形成主動參保的良好氛圍,確保政策家喻戶曉。做好困難群眾(zhong) 和嬰幼兒(er) 及老年人參保繳費服務。用典型案例講清參保的重要性,保障城鄉(xiang) 居民穩定連續參保,無斷保漏保,及時享受醫保待遇。
(四)加強督查,確保任務完成。將城鄉(xiang) 居民合作醫療工作納入2024年度各村(社區)綜合目標考核。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籌資任務的村(社區),綜合目標不扣分;未完成任務的村(社區),除責令限期完成任務以外,完成99%的村(社區),扣綜合目標0.2分;完成98%—97%的村(社區),扣綜合目標0.5分;對完成96%—95%的村(社區),扣綜合目標0.8分;完成95%以下的村(社區),扣綜合目標1分。醫保參保工作實行周報製,每周各村(社區)向社保所上報工作進度情況,社保所匯總後進行排名評比,對進展緩慢、工作不力、落實較差的村(社區)將約談村支兩(liang) 委主要負責人。
附件:微信、支付寶、雲(yun) 閃付繳費流程
豐(feng) 都縣栗子鄉(xiang)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