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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46L/2024-00011 | [ 發文字號 ] | 暨龍府發〔2024〕12號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發布日期 ] | 2024-04-23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46L/2024-00011 |
| [ 發文字號 ] | 暨龍府發〔2024〕12號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 發布日期 ] | 2024-04-23 |
豐(feng) 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開展全鎮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管控)調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農(nong) 村生活汙水有效治理是農(nong) 村人居環境整治的重要內(nei) 容,是全麵推進鄉(xiang) 村振興(xing) 、建設巴渝和美鄉(xiang) 村的重要舉(ju) 措。根據生態環境部、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推進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的指導意見》(環辦土壤〔2023〕24號)和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guan) 於(yu) 開展全市涉農(nong) 行政村和社區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管控)調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渝環辦〔2024〕66號)和縣生態環境局的工作通知等文件要求,實現2027年全市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率達到100%”的目標。截至2023年底,全鎮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管控)率較低,為(wei) 積極穩妥、精準有序推進此項工作,需全麵、係統摸清全鎮涉農(nong) 行政村和社區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管控)現狀底數,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範圍
全鎮轄區範圍內(nei) 行政村(含涉農(nong) 社區)。
二、工作內(nei) 容
結合“重慶市農(nong) 村生活汙水智慧監管係統”數據,按照“一村一檔、精準到戶”要求,建立涉農(nong) 行政村和社區生活汙水治理(管控)台賬,並以行政村和社區為(wei) 單位進行匯總。
三、工作步驟與(yu) 時間安排
本次調查工作時間安排為(wei) 2024年4—5月,分為(wei) 3個(ge) 階段。
(一)全麵摸排階段(4月3日至4月20日)。各村(居)以社(組)為(wei) 單位,自下而上、逐社(組)逐戶開展拉網式調查,就生活汙水治理現狀及模式等內(nei) 容進行逐戶登記,做到調查一戶登記一戶,確保不漏一戶,形成“涉農(nong) 行政村和社區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到戶台賬”(樣表見附件1)。
(二)核實完善階段(4月20日至5月26日)。各村(居)根據轄區內(nei) 各社(組)調查摸底情況,對照調查摸底台賬,實地開展複核工作,及時發現並糾治問題,完善數據資料。
(三)匯總提交階段(5月26日至5月6日)。各村(居)根據實地複核情況,提交各社(組)生活汙水治理到戶台賬,並開展匯總分析,為(wei) 下一步因地製宜編製深入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方案提供紮實數據基礎。
請各村(居)於(yu) 5月6日前將附件1紙質蓋章件及電子表格報送至鎮規環辦(電子郵箱:149****684@qq.com)。
四、相關(guan) 要求
(一)深化思想認識。本次調查摸底數據是係統治理農(nong) 村生活汙水的有效途徑,是確保目標順利實現的具體(ti) 舉(ju) 措。各村(居)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任務分解,落實責任,避免錯報漏報,並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要認真落實工作,保證調查摸底工作精準到位,工作過程中嚴(yan) 防形式主義(yi) 。
(三)積極溝通協作。各村(居)應做好與(yu) 相關(guan) 部門溝通協調,強化協同配合,建立數據、信息共享和聯動機製,確保數據統一有效。
(四)強化幫扶指導。各村(居)要加強對各社(組)的督促指導,鎮級將加大幫扶力度,采取集中培訓、駐點幫扶等方式,強化對調查摸底工作的質量管控,嚴(yan) 防數據不嚴(yan) 不實等問題發生。
附件:行政村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到戶台賬
豐(feng) 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