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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46L/2024-00010 | [ 發文字號 ] | 暨龍府發〔2024〕 8 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發布日期 ] | 2024-03-25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46L/2024-00010 |
| [ 發文字號 ] | 暨龍府發〔2024〕 8 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 發布日期 ] | 2024-03-25 |
豐(feng) 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印發《暨龍鎮2024年農(nong) 機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級相關(guan) 部門:
因人事變動,經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暨龍鎮2024年農(nong) 機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農(nong) 機安全責任網絡圖印發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豐(feng) 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暨龍鎮2024年農(nong) 機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為(wei) 指導,按照縣安全生產(chan) 的總體(ti) 部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wei) 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立足防範,深入整治,強化監管,推進創新,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重、特大農(nong) 機事故,維護農(nong) 機安全生產(chan) 的正常秩序,保持社會(hui) 穩定。
(二)編製目的
規範農(nong) 機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shang) 亡、財產(chan) 損失,維護人民群眾(zhong) 的生命安全和社會(hui) 穩定。
(三)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nong) 業(ye) 機械化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農(nong) 業(ye) 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重慶市農(nong) 機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guan) 規定,製定本預案。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yu)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nong) 業(ye) 機械在本鎮境內(nei) 發生的農(nong) 機事故。包括:
1.一般事故:無死亡,重傷(shang) 2以下或輕傷(shang) 9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
2.重大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傷(shang) 3至10人,或輕傷(shang) 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
3.特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shang) 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2萬(wan) 元以上。
(五)工作原則
1.實施屬地管理的原則
鎮政府統一領導指揮農(nong) 機事故處理工作,政府行政一把手為(wei) 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行政區域內(nei) 農(nong) 機事故的處理工作。各崗位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堅持以人為(wei) 本的原則
施救與(yu) 報告同時進行,及時救治,逐級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以人為(wei) 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zhong) 的生命和財產(chan) 安全。
3.預防為(wei) 主的原則
貫徹預防為(wei) 主的方針,落實各項預防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應急演練,做到早預防、早發現、快行動、嚴(yan) 處理。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暨龍鎮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中心,人員組成如下:
總 指 揮:劉 洋 鎮黨(dang) 委書(shu) 記
副總指揮:何達鳳 鎮黨(dang) 委副書(shu) 記
成 員:全體(ti) 班子成員、綜合調度崗、財政管理崗、項目統籌崗、民生事務崗、應急管理崗、平安法治崗、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社會(hui) 保障崗、新豐(feng) 書(shu) 院建設崗、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服務崗、司法所、派出所,各村(居)支書(shu) 。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於(yu) 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服務崗,由謝安平任辦公室負責人,郎朝琴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業(ye) 務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指示,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負責相關(guan) 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jue) 應急處理工作的重大問題。
3.製定本鎮農(nong) 機安全生產(chan) 整頓措施和開展安全生產(chan) 檢查工作。
4.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
(三)工作組分工
指揮部下設四個(ge) 工作組
1.現場指揮組
負責事故現場保護、疏導交通和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組 長:何達鳳 鎮黨(dang) 委副書(shu) 記
成 員:應急管理崗、平安法治崗、項目統籌崗、派出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shu)
2.救護組
負責組織救護車和醫務人員及時到達現場,搶救傷(shang) 員;製定搶救多人內(nei) 外傷(shang) 的救護方案,盡最大努力搶救人民群眾(zhong) 生命,減少死亡。
組 長:江小平 鎮黨(dang) 委宣傳(chuan) 委員
成 員:衛生院院長、綜合執法辦、村(居)主任。
3.事故調查組
負責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撰寫(xie) 調查報告,認定事故責任。
組 長:梁 樑 鎮政法書(shu) 記、鎮政府副鎮長
成 員:司法所、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服務崗、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派出所負責人,村綜治專(zhuan) 幹。
4.後勤保障組
負責保證各種搶救物資、所需設備及時到位,保證所有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到位。
組 長:董小峰 鎮組織委員
成 員:綜合調度崗、財政管理崗負責人。
5.善後處理組
負責人員安置及善後處置、信息發布等工作
組長:江小平 鎮黨(dang) 委宣傳(chuan) 委員
成員:其他班子成員、綜合調度崗、綜合執法辦、民生事務崗、新豐(feng) 書(shu) 院建設崗負責人,各村(居)主任。
三、信息管理
(一)事故上報時間
各村(居)發生農(nong) 機安全事故後,第一時間歸口上報鎮農(nong) 機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023-70664011),辦公室接到村(居)報告後須立即查明初步情況並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是否啟動預案。事故外置後,綜合調度崗應在24小時內(nei) 寫(xie) 出事故書(shu) 麵報告,報告鎮黨(dang) 委、政府後,逐級上報。
(二)事故上報內(nei) 容
1.發生事故的機械、機主姓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shang) 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上級有關(guan) 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guan) 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信息發布
農(nong) 機事故發生後,由鎮農(nong) 機安全領導小組決(jue) 定是否對外發布信息,其他人未經領導小組同意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當確認農(nong) 機安全生產(chan) 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事發地村(居)委會(hui) 應立即做出響應,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要求,成立村委會(hui) 書(shu) 記、主任為(wei) 組長的現場指揮部,確定聯係人和通信方式,指揮協調有關(guan) 部門做好前期救援行動。
(二)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guan) 人員應當立即報告鎮農(nong) 機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農(nong) 機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本預案,並立即組織各工作組人員迅速到場,成立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全權負責參加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三)參與(yu) 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處置的各相關(guan) 單位,在鎮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分工和事故處理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農(nong) 機事故的處置和救援工作。
(四)如果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本鎮現有的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的,鎮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指揮部報請縣應急管理崗主要領導批準後,報請縣有關(guan) 部門協助處理。
(五)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製,經鎮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鎮農(nong) 機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宣布響應結束。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村(居)委會(hui) 應協助有關(guan) 部門做好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維護社會(hui) 穩定,盡快恢複正常秩序。
(二)農(nong) 機事故認定責任
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發生後,鎮農(nong) 機生產(chan)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要立即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並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三)事故責任倒查
事故責任認定結束後,按照安全生產(chan) 事故責任追究製的有關(guan) 規定,倒查和追究有關(guan) 單位及相關(guan) 人員的責任。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農(nong) 機事故救援信息網絡,設立事故應急救援電話023-70664011。健全農(nong) 機事故檔案,做到一案一檔。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服務崗定期分析農(nong) 機事故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二)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服務崗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chan) 工作例會(hui) ,分析農(nong) 機安全生產(chan) 形勢,部署安全生產(chan) 工作。
(三)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服務崗每年開展農(nong) 機安全生產(chan) 大檢查不少於(yu) 四次。通過檢查及時開展事故排查,消除事故隱患,動員有關(guan) 部門開展幫扶救助活動。
(四)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服務崗利用趕場日,開展農(nong) 機安全生產(chan) 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宣傳(chuan) 活動,提高廣大農(nong) 機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本預案由鎮農(nong) 機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