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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46 | [ 發文字號 ] | 暨龍府發〔2022〕72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5 | [ 發布日期 ] | 2022-09-28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46 |
| [ 發文字號 ] | 暨龍府發〔2022〕7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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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5 |
| [ 發布日期 ] | 2022-09-28 |
豐(feng) 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印發《豐(feng) 都縣暨龍鎮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鎮級相關(guan) 部門:
為(wei) 切實做好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結合市、縣相關(guan) 文件精神要求,我鎮特製定了《豐(feng) 都縣暨龍鎮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遵照執行。
豐(feng) 都縣暨龍鎮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暨龍鎮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按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重慶市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委員會(hui) 辦公室關(guan) 於(yu) 印發重慶市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渝農(nong) 辦發〔2022〕135號)《豐(feng) 都縣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關(guan) 於(yu) 做好豐(feng) 都縣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的通知》(豐(feng) 動防辦發〔2022〕2號)精神,切實做好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以下簡稱秋防工作),結合當前動物疫情形勢和生產(chan) 流通狀況,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麵落實中央農(nong) 村工作會(hui) 議和市第六次黨(dang) 代會(hui) 、市委農(nong) 村工作會(hui) 議精神,嚴(yan) 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xing) 暢循環”工作定位,堅持人病獸(shou) 防、關(guan) 口前移、預防為(wei) 主、應免盡免的原則,集中力量抓好非洲豬瘟、口蹄疫、小反芻獸(shou) 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兩(liang) 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產(chan) 品質量安全、畜牧業(ye) 發展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二、總體(ti) 要求
有效預防和控製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和流行,保障我鎮畜牧業(ye) 健康發展和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確保“全年無大疫,有疫不流行”,落實動物強製免疫各項措施,按照“政府保密度,業(ye) 務部門保質量”的總體(ti) 要求,做到“鎮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禽,禽不漏針,針不漏劑”,有效提高防疫密度,全麵落實免疫、監測、檢疫、消毒等各項防控措施。進一步提高免疫質量,強化免疫抗體(ti) 監測,確保免疫抗體(ti) 監測達到75%。加強流行病學調查和重大動物疫情預警預報工作。規範建立健全免疫檔案,全麵完成全年防疫工作任務。
三、時間安排
全鎮秋防行動時間統一定為(wei) 9月20日—10月20日。
四、行動內(nei) 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yu) 季節防疫相結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chan) 經營者承擔主體(ti) 責任,相關(guan) 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5個(ge) 方麵工作。
(一)深入開展大宣傳(chuan) 大排查行動。利用短信、微信、廣播、宣傳(chuan) 資料、宣傳(chuan) 標語等多種形式,進村入社、逐場逐戶宣傳(chuan) 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shou) 疫、牛羊“兩(liang) 病”等動物疫病防控知識以及“先打後補”相關(guan) 政策,不斷增強養(yang) 殖場戶防疫主體(ti) 責任意識,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要充分發揮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專(zhuan) 班專(zhuan) 人”作用,采取走訪問詢、查看照片或視頻等非進場入戶方式,集中開展動物疫情大排查。要動態更新畜禽檔案、生豬戶口,準確掌握畜禽養(yang) 殖情況。排查時發現重大動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和上報。
(二)切實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要督促養(yang) 殖、屠宰、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生產(chan) 經營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頻次,擴大消毒範圍,做到養(yang) 殖、屠宰、流通等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全覆蓋,有效降低麵源汙染。各村(居)要統一建立散養(yang) 戶消毒台賬,要求規模場自行建立消毒台賬,並詳細記錄消毒藥品種和濃度、消毒時間、消毒範圍、消毒麵積等信息。秋防工作期間,要集中開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三)分類實施強製免疫。根據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2022年國家動物疫病強製免疫計劃》規定,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shou) 疫納入國家強製免疫病種財政補貼範圍;按照《重慶市養(yang) 犬管理辦法》規定,將犬隻狂犬病納入市級免疫病種財政補貼範圍。對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要告知養(yang) 殖場戶根據疫病流行狀況自行開展免疫。強製免疫實行分類管理,對大型養(yang) 殖場(含“先打後補”養(yang) 殖場)實行“督促免疫”;對中小型養(yang) 殖場實行自行免疫或在畜牧技術人員指導下“指導免疫”;對散養(yang) 戶,鼓勵其在基層獸(shou) 醫的指導下自行免疫,確無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嚴(yan) 格遵守《非洲豬瘟防控期間散養(yang) 生豬強製免疫注意事項》,采用“一點一人一服一鞋兩(liang) 消毒”(一個(ge) 散養(yang) 點由一名獸(shou) 醫穿戴一套防護服和一雙鞋套,進出均消毒)的形式開展免疫(見附件2)。免疫同時,要做好畜禽標識佩戴、農(nong) 村散養(yang) 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結束後,要及時開展免疫效果“回頭看”工作,對漏免、補欄和免疫抗體(ti) 不達標畜禽及時補免。
(四)切實抓好防疫監管。對所有養(yang) 殖場戶集中開展一輪全麵監督檢查。對散養(yang) 戶,由包片獸(shou) 醫嚴(yan) 格落實責任片區監管巡查,每月不低於(yu) 2次,並做好記錄。對規模場,由掛牌獸(shou) 醫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實施精細化監管巡查, 每月不低於(yu) 2次,並做好記錄。督促養(yang) 殖業(ye) 主落實強製免疫、養(yang) 殖檔案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入動物落地隔離觀察、調出動物檢疫申報、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法定義(yi) 務和主體(ti) 責任。要突出規模畜禽場和種畜禽場監管,督促指導其嚴(yan) 格落實調入畜禽隔離觀察、調出畜禽申報檢疫等製度,做好人流物流管控、養(yang) 殖場所清洗消毒、日常滅蚊滅蠅滅鼠、不使用餐廚廢棄物飼喂生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生物安全措施,嚴(yan) 防疫情發生。要加大執法力度,嚴(yan) 厲查處非法調運、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製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等行為(wei) 。
(五)抓好產(chan) 地檢疫工作及獸(shou) 醫社會(hui) 化服務體(ti) 係建設。嚴(yan) 格執行基於(yu) 監(檢)測或風險評估的產(chan) 地檢疫製度,實施產(chan) 地檢疫時,嚴(yan) 格查驗免疫抗體(ti) 監(檢)測或風險評估報告、養(yang) 殖(免疫)檔案,對未經免疫、免疫超過有效期、免疫抗體(ti) 水平不達標或風險評估不合格的,將嚴(yan) 禁出具檢疫證明,實現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雙倒逼”。鼓勵社會(hui) 有資質的人員參與(yu) 動物疫病防控,充實基層防疫力量,夯實養(yang) 殖生態安全環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鎮政府分管領導何達鳳同誌為(wei) 組長,農(nong) 業(ye) 服務中心劉樹鋒同誌為(wei) 副組長,各村(居)支部書(shu) 記為(wei) 村級第一負責人,各村(居)委會(hui) 及駐(包)村幹部要負責組織發動養(yang) 殖戶,確保動物免疫密度,農(nong) 業(ye) 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村級動物防疫員確保免疫質量,有關(guan) 部門密切配合。
(二)健全隊伍,提高素質。開展動物免疫注射前農(nong) 服中心將對各村(居)動物防疫員進行技術培訓,提高素質,積極提高工作能力,切實發揮村級防疫員的作用。
(三)經費到位,保障急需。鎮政府核撥必要的動物防疫工作經費,各村(居)民委員會(hui) 及時召開動物防疫工作會(hui) ,並安排集中免疫和消毒時間,各村(居)加強對專(zhuan) 職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四)建章立製,健全檔案。鎮政府將對防疫檔案真實性、規範齊全,防疫檔案做到“三簽字”:即畜主簽字、防疫員簽字、村支部書(shu) 記簽字,以及保證注射真實性。
五、嚴(yan) 格督查考核
由鎮農(nong) 業(ye) 服務中心牽頭,鎮人大、紀委組成專(zhuan) 項督查組對各村開展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進行督查,將督查結果納入各村(居)年度目標考核逗硬獎懲;對執行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未完成此項工作目標的村(居)和相關(guan) 部門要通報批評,並根據情況嚴(yan) 格問責。
附件:1. 2022年國家動物疫病強製免疫計劃
2.農(nong) 村散養(yang) 畜禽強製免疫注意事項
附件1
2022年國家動物疫病強製免疫計劃
一、免疫病種及要求
(一) 免疫病種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shou) 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
(二) 免疫要求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shou) 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的 群體(ti) 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 達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芻獸(shou) 疫免疫抗體(ti) 合格 率應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三) 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國所有雞、鴨、鵝、鶴鶉等人工飼養(yang) 的禽類,進行H5亞(ya) 型和H7亞(ya) 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對供研究和疫苗生產(chan) 用的家禽、進口國(地區)明確要求不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關(guan) 養(yang) 殖場戶逐級報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同意後,可不實施免疫。
口蹄疫:對全國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已製定強製免疫計劃或完成疫苗招標采購的省份和計劃單列市,可仍按照《2020年國家動物疫病強製免疫計劃》有關(guan) 要求實施)。對全國所有豬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各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是否對豬實施A型口蹄疫免疫,經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同意後實施。
小反芻獸(shou) 疫:對全國所有羊進行小反芻獸(shou) 疫免疫。開展小反 芻獸(shou) 疫非免疫無疫區建設和已退出強製免疫的區域,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同意後,可不實施免疫。
布魯氏菌病:在布魯氏菌病一類地區,種畜禁止免疫,對除種畜外的牛羊進行布魯氏菌病免疫;各省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是否對奶畜免疫,確需免疫的,有關(guan) 養(yang) 殖場戶可逐級報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同意後,以場群為(wei) 單位采取免疫措施;各省根據評估情況,確定非免疫淨化區域,經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同意後實施。在布魯氏菌病二類地區,原則上禁止對牛羊實施免疫,確需免疫的,養(yang) 殖場戶可逐級報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同意後,以場群為(wei) 單位進行免疫。
包蟲病:在包蟲病流行區,對種羊進行程序化免疫,對新生羔羊、補欄羊及時進行免疫;四川、西藏、甘肅、青海等省份的包蟲病高發地區,經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同意後,可使用5倍劑量的羊棘球蝴病基因工程亞(ya) 單位疫苗,試點開展牝牛強製免疫;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要指導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開展免疫效果監測評價(jia) ,為(wei) 下一步全麵實施牛包蟲病強製免疫提供技術支撐。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按照國家防治指導意見的防控要求開展免疫。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轄區內(nei) 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實施強製免疫的病種和區域。
二、疫苗種類
國家批準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shou) 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疫苗和目錄見附件。疫苗生產(chan) 企業(ye) 和具體(ti) 產(chan) 品信息,請查詢國家獸(shou) 藥基礎數據庫(www. ivdc. gov. cn) 。
三、免疫主體(ti)
飼養(yang) 動物的單位和個(ge) 人(養(yang) 殖場戶)是強製免疫主體(ti)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承擔強製免疫主體(ti) 責任,切實履行強製免疫義(yi) 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建立免疫檔案,做好免疫記錄, 並接受監督檢查。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務院有關(guan) 文件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nei) 動物 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guan) 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製免疫計劃。
各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具體(ti) 組織實施強製免疫計劃,負責組 織強製免疫疫苗的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 製機構、相關(guan) 國家獸(shou) 醫參考實驗室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製免疫效 果評價(jia) 。各級承擔動物衛生監督職責的機構負責監督檢查養(yang) 殖場 戶履行強製免疫義(yi) 務情況。
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會(hui) 同省級財政主管部門組織做好“先 打後補”資金發放管理和強製免疫疫苗采購工作。各級畜牧獸(shou) 醫 部門要協調同級財政部門,確保強製免疫補助經費落實到位。其 他有關(guan) 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製免疫計劃實施工作。
五、組織實施
(一) 製定實施方案。各地應按照本計劃要求,結合防控實 際,及時製定本省份強製免疫計劃實施方案。對散養(yang) 動物,采取秋秋兩(liang) 季集中免疫與(yu) 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規模養(yang) 殖場及有條件的地方實施程序化免疫。
(二) 推進“先打後補”。各省份要按照《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製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製改革的通知》(農(nong) 辦牧〔2020〕53號)要求,結合實際製定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先打後補”工作,按時報送進展情況。
(三) 規範疫苗采購。省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要會(hui) 同省級財 政主管部門,加強疫苗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各地應建立健全本 部門疫苗采購製度,完善內(nei) 部管控體(ti) 係,嚴(yan) 格規範疫苗采購活動。 疫苗采購應以質量、免疫效果、價(jia) 格和售後服務等綜合指標為(wei) 評判標準。禁止疫苗企業(ye) 惡意競標、串標、以低於(yu) 成本的價(jia) 格參與(yu) 競標和超出使用範圍宣傳(chuan) 等行為(wei) ,一經發現,將相關(guan) 違規企業(ye) 列入黑名單。
(四) 開展技術培訓。在秋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應組織開展省級免疫技術師資培訓。各級畜牧獸(shou) 醫機構要組織做好鄉(xiang) 鎮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疫苗及診斷試劑供應企業(ye) 要做好培訓、技術服務等工作。
(五) 完善免疫記錄。鄉(xiang) 鎮畜牧獸(shou) 醫機構、村級防疫員、養(yang) 殖場戶要做好免疫記錄,確保免疫記錄與(yu) 畜禽標識相符。養(yang) 殖場戶要詳細記錄畜禽存欄、出欄、免疫等情況,特別是疫苗種類、生產(chan) 廠家、生產(chan) 批號等信息。
(六) 落實報告製度。省級畜牧獸(shou) 醫機構按月報告疫苗采購 情況,各級畜牧獸(shou) 醫機構按月報告免疫情況。在秋秋兩(liang) 季集中免 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製度。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 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製度。各地要明確專(zhuan) 人負責收集、統 計免疫信息,按時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隨時報告。
(七) 評估免疫效果。各級畜牧獸(shou) 醫機構要加強免疫效果監 測與(yu) 評價(jia) 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yu) 隨機抽檢相結合,對畜禽群體(ti) 抗體(ti) 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製免疫“先打後補”的養(yang) 殖場戶,要組織開展免疫效果抽查,確保免疫效果;對轄區內(nei) 的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ti) 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將組織開展定期檢查,並視情況組織隨機抽檢,通報檢查結果。
六、監督管理
對拒不履行強製免疫義(yi) 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yang) 殖單位和個(ge) 人,要依法處理並追究相關(guan) 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級畜牧獸(shou) 醫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nei) 強製免疫疫苗生產(chan) 企業(ye) 的監督檢查,督促生產(chan) 企業(ye) 嚴(yan) 格執行獸(shou) 藥生產(chan) 質量管理規範 (GMP)。全麵實施獸(shou) 藥“二維碼”管理製度,加強疫苗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嚴(yan) 厲打擊製售假劣疫苗行為(wei) 。
中國獸(shou) 醫藥品監察所要加強疫苗質量監管工作,開展監督抽 檢,對生產(chan) 企業(ye) 實行督導檢查。
七、經費支持
按照《財政部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關(guan) 於(yu) 修訂印發農(nong) 業(ye) 相關(guan) 轉移支付資 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nong) 〔2020〕10號)要求,對國家確定的強製免疫病種,中央財政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畜禽飼養(yang) 量、單個(ge) 畜禽補助標準、地區補助係數等因素,測算中央財政強製免疫補助規模,切塊下達各省級財政,用於(yu) 開展強製免疫、免疫效果監測評價(jia) 、疫病監測和淨化、人員防護,以及實施強製免疫計劃、購買(mai) 防疫服務等。
各省份根據疫苗實際招標價(jia) 格、需求數量和動物防疫工作實 際需要,結合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據實安排省級財政補助資金,重點保障牧區半牧區和偏遠山區未實施“先打後補”的中小養(yang) 殖場戶強製免疫需要,確保構築有效免疫屏障。
附件1-1:國家批準使用的有關(guan) 疫苗目錄
附件1-1
國家批準使用的有關(guan) 疫苗目錄
―、高致病性禽流感
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jia) 滅活疫苗。
二、口蹄疫
1.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
2.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3.口蹄疫A型滅活疫苗;
4.口蹄疫O型一A型二價(jia) 滅活疫苗;
5.口蹄疫O型一A型二價(jia) 合成肽疫苗。
三、小反芻獸(shou) 疫
1.小反芻獸(shou) 疫活疫苗;
2.小反芻獸(shou) 疫、山羊痘二聯活疫苗。
四、布魯氏菌病
布病活疫苗。
五、包蟲病
羊棘球坳病基因工程亞(ya) 單位疫苗。
附件2
農(nong) 村散養(yang) 畜禽強製免疫注意事項
為(wei) 有效防範防疫人員及相關(guan) 器械、物資機械帶毒傳(chuan) 播,在非洲豬瘟防控期間,開展散養(yang) 生豬強製免疫,應嚴(yan) 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一、精簡防疫人員。盡可能精簡防疫工作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人。其中,1人入戶,負責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戶,負責填寫(xie) 免疫檔案、填發免疫證明、開展宣傳(chuan) 指導等輔助工作。
二、準備充足物資。提前準備好足量的注射器、針頭、酒精、碘酒、藥用棉、消毒劑、防護裝備(防護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選擇適宜天氣。提前查閱天氣情況,合理安排免疫區域,盡可能避開雨天入戶免疫。
四、確認健康狀況。入戶前,先向養(yang) 殖戶詢問生豬健康狀況,確定無異常後,方可入戶。入戶後,先仔細檢查生豬健康狀況,確定健康後,方可實施免疫。
五、嚴(yan) 格實施消毒。人員消毒:入戶前,應穿戴防護服、鞋帽,且必須“一戶一更換”。條件不具備的,必須戴防護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戶前和離戶時都必須浸泡消毒。注射消毒:嚴(yan) 格對注射部位消毒,嚴(yan) 格“一豬一針頭”,不得重複使用。環境消毒:對生豬圈舍及周邊環境,防疫人員進出路線等,規範實施全麵消毒。
六、廣泛宣傳(chuan) 指導。向養(yang) 殖戶宣傳(chuan) 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範措施,特別要宣傳(chuan) 禁止使用餐廚廢棄物(包括自家潲水)喂豬,禁止無關(guan) 人員入戶,以及出欄生豬要檢疫、調入生豬要隔離、發病死亡要報告等政策規定。指導養(yang) 殖戶自行落實圈舍環境消毒、滅鼠滅蚊滅蠅等防控措施。
七、相關(guan) 物品回收。對使用過的防護服、針頭、注射器、藥用棉、疫苗瓶、包裝盒和消毒劑瓶等廢棄物或汙染物,必須使用不滲水的塑料袋或密閉容器全部分類回收,集中消毒、處理。
八、加強人員防護。嚴(yan) 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相關(guan) 規定,做好工作人員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