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豐(feng) 都縣包鸞鎮人民政府>j9九游会网页版登录入口>法定主動公開內(nei) 容>預算/決(jue) 算>預算公開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6586/2020-00128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包鸞鎮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16 | [ 發布日期 ] | 2020-01-16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6586/2020-00128 |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包鸞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16 |
| [ 發布日期 ] | 2020-01-16 |
豐(feng) 都縣包鸞鎮人民政府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主要職能。(1)製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hui) 發展計劃,製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業(ye) 生產(chan) ,協調好本鎮與(yu) 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yu) 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不斷培育市場體(ti) 係,促進經濟發展。(2)搞好場鎮升級改造工作,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護,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nei) 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ti) 育等社會(hui) 公益事業(ye) 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ge) 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hui) 穩定。(4)做好協稅護稅工作,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feng) 富群眾(zhong) 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歪風陋習(xi) ,破除陳規陋習(xi) ,樹立社會(hui) 主義(yi) 新風尚。(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情況:包鸞鎮獨立核算機構6個(ge) 。其中:行政1個(ge) ,事業(ye) 5個(ge) 。包鸞鎮獨立編製機構7個(ge) 。其中:行政1個(ge) ,事業(ye) 6個(ge) 。當年無變動。
(三)人員情況:行政在職人員有29人,退休人員26人。事業(ye) 在職人員32人,退休人員8人。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50.91萬(wan) 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50.91萬(wan) 元,比2017年增加173.91萬(wan) 元。其中:基本支出1590.45萬(wan) 元,比2017年增加179.45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有所增加、社保醫保年金增加等,主要用於(yu) 保障政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hui) 保險繳費,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及生活補助,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60.46萬(wan) 元,比2017年減少5.54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基本支出擠占了部分項目支出。豐(feng) 都縣包鸞鎮人民政府2018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71.1萬(wan) 元,比2017年減少0.03 萬(wan) 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9.1萬(wan) 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萬(wan) 元。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部門運行經費(即公用經費)。2018年機關(guan) 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7.89萬(wan) 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98.89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辦公費及印刷費、水電費、差旅費、會(hui) 議培訓、公務接待、公車運行等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專(zhuan) 業(ye) 性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wei) 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e) 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huo) 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機關(guan) 運行經費:為(wei) 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e) 單位)運行用於(yu) 購買(mai) 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hui) 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zhuan) 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e) 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