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豐(feng) 都縣應急管理局>j9九游会网页版登录入口>法定主動公開內(nei) 容>預算/決(jue) 算>預算公開
| [ 索引號 ] | 115002307094458081/2022-00017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8 | [ 發布日期 ] | 2022-01-28 |
| [ 索引號 ] | 115002307094458081/2022-00017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8 |
| [ 發布日期 ] | 2022-01-28 |
豐(feng) 都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豐(feng) 都縣應急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wei) 正科級,其主要職能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chan) 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chan) 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ye) 安全生產(chan) 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編製全縣應急體(ti) 係建設、安全生產(chan) 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實施相關(guan) 規程和地方標準。
3、指導應急預案體(ti) 係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製度,組織編製全縣總體(ti) 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chan) 類、自然災害類專(zhuan) 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係統,負責信息傳(chuan) 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製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製,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chan) 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承擔縣政府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誌組織安全生產(chan) 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zhuan) 業(ye) 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製,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豐(feng) 武警部隊和人民武裝部組織參與(yu) 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chan) 安全事故救援等專(zhuan) 業(ye) 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及業(ye) 務建設的指導和管理的協調組織,指導鄉(xiang) 鎮(街道)及社會(hui) 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及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chan) 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guan) 部門(單位)和鄉(xiang) 鎮(街道)、工業(ye) 園區、旅管委安全生產(chan) 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chan) 巡查、考核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chan) 委員會(hui) 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chan) 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chan) 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及其安全生產(chan) 條件和有關(guan) 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chan) 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chan) 準入製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開展生產(chan) 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方麵的對外交流與(yu) 合作,組織參與(yu) 安全生產(chan) 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15、製定應急物資儲(chu) 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chu) 備需求和動用決(jue) 策,組織編製縣級救災物資品種目錄和標準,會(hui) 同縣級有關(guan) 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製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負責縣級救災物資的收儲(chu) 、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chan) 宣傳(chuan) 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chan) 的科學技術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負責局機關(guan) 和所屬單位的信訪穩定工作。
18、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9、職能轉變。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優(you) 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ti) 係,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zhuan) 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ti) 製。一是堅持以防為(wei) 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cong) 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cong) 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cong) 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wei) 本,把確保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zhong) 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zhong) 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shang) 亡和財產(chan) 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chan) 責任製,堅決(jue) 遏製較大及以上生產(chan) 安全事故。
20、有關(guan) 職責分工
(1)與(yu) 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ye) 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麵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製縣總體(ti) 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chan) 類、自然災害類專(zhuan) 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jue) 定;承擔縣政府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誌組織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製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guan) 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hui) 同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氣象局、縣林業(ye) 局等有關(guan) 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製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製,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guan) 要求,組織編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要求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jia) 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zhuan) 業(ye) 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guan) 要求,組織編製洪水幹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要求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縣林業(ye) 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guan) 要求,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要求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chuan) 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chuan) 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必要時,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ye) 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yi) 部署相關(guan) 防治工作。
(2)工業(ye) 、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地質勘探、商貿等行業(ye) 領域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職責分工按照有關(guan) 法律法規、中央和市縣文件規定執行。
(二)單位構成。豐(feng) 都縣應急管理局下設7個(ge) 內(nei) 設機構: 辦公室、應急綜合管理科、安全生產(chan) 綜合監管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工貿安全監督管理科、宣教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下屬2個(ge) 事業(ye) 單位:豐(feng) 都縣應急指揮中心、豐(feng) 都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全局實有幹部職工89人,其中,在編在崗行政(含參公)人員26人、事業(ye) 人員17人,臨(lin) 聘人員9人,退休6人,縣綜合應急救援隊員29人,公益性崗位2人。
豐(feng) 都縣應急指揮中心為(wei) 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ye) 單位,主要職責任務:負責開展應急救援宣教、培訓、演練;負責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信息接收、研判、報送和分轉;承擔應急值守,參與(yu) 應急處置等工作。
豐(feng) 都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wei) 正科級行政執法機構,是以縣應急管理局名義(yi) ,統一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縣應急管理局的有關(guan) 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工貿等行業(ye) 領域安全生產(chan) 監管,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有關(guan) 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應急管理行政處罰權及與(yu) 之相關(guan) 的行政檢查、行政強製權等執法職能。
二、部門收支總體(ti) 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1278.09萬(wan) 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78.09萬(wan) 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wan) 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wan) 元,事業(ye) 收入0萬(wan) 元,事業(ye) 單位經營收入0萬(wan) 元,其他收入0萬(wan) 元。收入較去年減少202.15萬(wan) 元,主要是取消人員績效目標獎及人員退休、調出減少了136.15萬(wan) 元,項目經費撥款減少了 66萬(wan) 元。
(二)支出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1278.09萬(wan) 元,其中: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支出95.13萬(wan) 元,衛生健康支出44.13萬(wan) 元,住房保障支出42.67萬(wan) 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096.15萬(wan) 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02.15萬(wan) 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136.15萬(wan) 元,項目支出減少66萬(wan) 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78.09萬(wan) 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78.09萬(wan) 元,比2021年減少202.15萬(wan) 元。其中:基本支出808.09萬(wan) 元,比2021年減少136.15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人員退休、調出,及取消人員績效目標獎,主要用於(yu) 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hui) 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470萬(wan) 元,比2021年減少66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產(chan) 監管和災害應急處突項目經費的減少,主要用於(yu) 安全生產(chan) 監管、自然災害應急處突及保障、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等工作。
豐(feng) 都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58萬(wan) 元,比2021年增加10萬(wan) 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wan) 元,與(yu) 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需求;公務接待費20萬(wan) 元,與(yu) 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保障公務接待必要開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8萬(wan) 元,比2021年增加10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公務車輛運行維護及處突車輛必要開支;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wan) 元,與(yu) 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無購車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guan) 運行經費。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14.72萬(wan) 元,比上年減少25.99萬(wan) 元,主要原因為(wei) 人員退休和調出,人員減少,公用經費減少。主要用於(yu) 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hui) 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豐(feng) 都縣應急指揮中心不在機關(guan) 運行經費統計範圍之內(nei) (事業(ye) 單位)。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7萬(wan) 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7萬(wan) 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wan) 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wan) 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47萬(wan) 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7萬(wan) 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wan) 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萬(wan) 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2年共4個(ge) 項目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資金量470萬(wan) 元。
4、國有資產(chan) 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1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7輛,其中特種專(zhuan) 業(ye) 技術用車3輛,應急保障車輛4輛。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zhuan) 業(ye) 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cong) 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e) 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wei) 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wei) 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e) 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huo) 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係人:代金純 聯係方式: 023-7075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