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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473P/2024-00024 | [ 發文字號 ] | 豐都統計發﹝2024﹞14號 |
| [ 主題分類 ] | 統計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統計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04 | [ 發布日期 ] | 2024-07-10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473P/2024-00024 |
| [ 發文字號 ] | 豐都統計發﹝2024﹞14號 |
| [ 主題分類 ] | 統計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統計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04 |
| [ 發布日期 ] | 2024-07-10 |
豐(feng) 都縣統計局關(guan) 於(yu) 印發《2024年統計法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guan) 各科室:
《2024年統計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已經局班子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遵照落實。
豐(feng) 都縣統計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統計法治建設工作要點
2024年,豐(feng) 都縣統計法治建設工作的總體(ti) 要求是: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hui) 精神,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法治思想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麵依法治縣、依法治統和法治政府建設要求,緊緊圍繞全市統計法治工作會(hui) 議目標任務,深入開展統計法治建設,堅定不移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為(wei) 現代化新重慶建設提供堅實統計法治保障。
一、全麵深化習(xi) 近平法治思想學習(xi) 宣傳(chuan) 貫徹,加強黨(dang) 對法治建設的領導
1.深入學習(xi) 宣傳(chuan) 貫徹習(xi) 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習(xi) 近平法治思想作為(wei) 局黨(dang) 組會(hui) 、局黨(dang) 組理論學習(xi) 中心組(擴大)學習(xi) 會(hui) 的重要內(nei) 容,深入學習(xi) 宣傳(chuan) 習(xi) 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yi) 、豐(feng) 富內(nei) 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切實做到用習(xi) 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2.落實黨(dang) 政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落實黨(dang) 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做到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qin) 自部署、重大問題親(qin) 自過問、重點環節親(qin) 自協調、重要任務親(qin) 自督辦,把統計改革建設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嚴(yan) 格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依法履職;開展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工作。
3.嚴(yan) 格執行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年度報告製度。按要求向重慶市統計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年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情況;督導各鄉(xiang) 鎮履行下級向上級報告年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製度。
二、深化落實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統計工作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
4.提高政治站位,壓實防治統計造假主體(ti) 責任。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防治統計造假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guan) 於(yu) 深化統計管理體(ti) 製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關(guan) 於(yu) 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充分認識統計造假的危害性,認真履行防治統計造假主體(ti) 責任,把防治統計造假作為(wei) 統計部門的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將聽取統計監督工作情況列入《縣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定期聽取匯報或研究事項清單》。
5.貫徹執行新修訂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進行統計造假和對統計造假失察的,根據情節輕重以及造成後果,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提出處分處理建議,讓黨(dang) 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牢統計法律和紀律底線。
6.深入貫徹落實《領導幹部幹預統計工作記錄報告製度》(以下簡稱《記錄報告製度》)。采取多種方式督促本單位本係統工作人員認真學習(xi) 、深入領會(hui) 《記錄報告製度》核心要義(yi) 和重要內(nei) 容,及時、全麵、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幹預統計工作事項,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積極推動各級各部門深入學習(xi) 《記錄報告製度》,形成保障統計人員獨立行使職權的思想共識和行動自覺。
7.提升統計監督與(yu) 其他監督貫通協同效能。強化與(yu) 紀檢監察機關(guan) 的協同配合,在案件移送、處理等環節與(yu) 紀檢監察機關(guan) 加強信息共享、溝通協作,努力推動對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到位。把統計監督與(yu) 黨(dang) 管幹部結合起來,定期將統計監督結果及整改情況提供給組織人事部門作為(wei) 幹部考核、評價(jia) 、任免、獎懲的重要參考。根據巡視巡察要求,及時向巡視巡察組提供被巡視巡察地區和單位有關(guan) 材料。加強與(yu) 審計部門的日常工作聯絡,共商監督計劃,加強監督過程互助與(yu) 監督成果共享。持續推動統計監督與(yu) 紀律監督、幹部監督、巡視巡察監督、審計監督等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同,更加深度融入監督體(ti) 係。
三、規範行政決(jue) 策體(ti) 係,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8.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決(jue) 策能力。認真落實《重慶市重大行政決(jue) 策程序規定》,加強調查研究、科學論證和風險評估,對涉及統計改革及人、財、物等重大決(jue) 策事項,堅持遵循依法決(jue) 策原則,保證決(jue) 策內(nei) 容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
9.加強和改進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按照《重慶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要求,堅持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製,確保合法性審核率達到100%。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實現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全覆蓋。適時修改或廢止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不適應全麵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要求的行政規範性文件。
10.堅持實施統計法律顧問製度。嚴(yan) 格執行縣委全麵依法治縣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切實加強黨(dang) 政機關(guan) 法律顧問工作充分發揮黨(dang) 政機關(guan) 法律顧問作用的實施意見》規定要求,加強對統計法律顧問的規範管理,充分發揮統計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統計、依法行政和建設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四、紮實推進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執法監督效能
11.全麵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認真實施統計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jue) 定法製審核製度,切實提高統計執法質量。同時,配合紀檢監察機關(guan) 做好對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的黨(dang) 紀政務處分處理。
12.持續加大統計執法力度。統籌全縣年度統計執法檢查計劃,製定本級“雙隨機”統計執法檢查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年度“雙隨機”統計執法檢查和部門聯合“雙隨機”檢查工作和部門聯合雙隨機檢查工作。結合工作實際不斷完善相關(guan) 工作製度,規範統計執法工作。
五、統籌推進統計普法,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13.深入實施“八五”統計普法規劃。堅持圍繞中心、學用結合、分類指導和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各級領導幹部、政府統計工作人員、統計調查對象及社會(hui) 公眾(zhong) ,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xi) 宣傳(chuan) 以憲法為(wei) 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黨(dang) 內(nei) 法規和統計法律法規。
14.多形式開展統計普法宣傳(chuan) 。利用憲法宣傳(chuan) 周、統計法治宣傳(chuan) 月、統計開放日等重要節點,通過開展統計法進黨(dang) 校、進機關(guan) 、進企業(ye) ,以及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chuan) 作品征集、組織參加統計法治知識競賽等活動,麵向統計普法對象廣泛深入宣傳(chuan) 統計法律法規,營造統計法治良好社會(hui) 輿論氛圍。
15.組織開展統計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全縣統計係統並麵向縣級有關(guan) 部門開展統計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求以案為(wei) 鑒,推進以案促治,增強各類統計工作主體(ti) 尊法崇法、自覺抵製統計造假的法律意識,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六、加強法治隊伍建設,提高法治隊伍綜合素質
16.注重法治隊伍綜合能力建設。把政治建設放在法治隊伍建設首位,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常態化開展統計法治業(ye) 務培訓,組織抓好本單位的統計執法資格證考試,進一步提高考試通過率,努力打造一支作風過硬、紀律嚴(yan) 明、業(ye) 務精良的統計法治監督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