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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473P/2023-00025 | [ 發文字號 ] | 豐都統計發〔2022〕35號 |
| [ 主題分類 ] | 統計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統計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0 | [ 發布日期 ] | 2023-08-28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473P/2023-00025 |
| [ 發文字號 ] | 豐都統計發〔2022〕35號 |
| [ 主題分類 ] | 統計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統計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0 |
| [ 發布日期 ] | 2023-08-28 |
豐(feng) 都縣統計局關(guan) 於(yu) 印發《豐(feng) 都縣統計局教育培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guan) 各科室:
現將《豐(feng) 都縣統計局教育培訓工作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
豐(feng) 都縣統計局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豐(feng) 都縣統計局教育培訓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wei) 促使縣統計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規範化、製度化,進一步規範我局培訓管理,強化統籌,厲行節約,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根據重慶市統計局黨(dang) 組和縣委組織部關(guan) 於(yu) 黨(dang) 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有關(guan) 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根據幹部教育培訓的相關(guan) 製度開展的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專(zhuan) 題培訓、統計業(ye) 務培訓、領導幹部培訓等。
第三條 結合黨(dang) 史學習(xi) 教育常態化長效化組織開展培訓,以提高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素質、專(zhuan) 業(ye) 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為(wei) 重點,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效益。
第二章 培訓範圍、方式及組織管理
第四條 培訓實行縣統計局集中管理,並明確培訓範圍,原則上按明確的範圍開展培訓工作。
第五條 縣統計局承擔各鄉(xiang) 鎮(街道)統計人員、部門統計人員、企業(ye) 統計人員及本單位黨(dang) 員幹部的培訓工作。
第六條 縣統計局開展培訓的牽頭管理部門為(wei) 辦公室,具體(ti) 由統計局黨(dang) 支部和各專(zhuan) 業(ye) 科室負責組織實施,承擔崗位培訓、專(zhuan) 題培訓、統計業(ye) 務培訓等。
第七條 培訓應盡量采取網絡、視頻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充分利用各種資源進行遠程培訓。大力推行幹部選學、在職自學等方式,降低培訓成本,提高培訓效率。
第八條 對於(yu) 不適合用網絡、視頻進行培訓,需舉(ju) 辦麵授培訓班的項目,由相關(guan) 科室製訂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稱、對象、內(nei) 容、師資、時間、地點、參訓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由辦公室匯總,報局黨(dang) 組會(hui) 議審定後實施。
第九條 縣統計局各單位、各科室培訓計劃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工作需要確需臨(lin) 時變更培訓項目及預算的,應由相關(guan) 科室提出書(shu) 麵申請,報局黨(dang) 組會(hui) 議審定。
第三章 培訓地點、經費管理和培訓監督
第十條 開展的各項培訓,應當在開支範圍和標準內(nei) 優(you) 先選擇黨(dang) 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承辦。
培訓地點原則上按照縣財政局等部門的相關(guan) 規定選擇培訓地點。
第十一條 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製在參訓人員數量的10%以內(nei) ,最多不超過10人。
第十二條 舉(ju) 辦培訓班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標準,包括師資費、住宿費、夥(huo) 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及其他費用嚴(yan) 格按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關(guan) 於(yu) 培訓費管理的現行適用相關(guan) 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舉(ju) 辦培訓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培訓班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得超出培訓計劃經費預算範圍。培訓費用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四條 嚴(yan) 禁借培訓名義(yi) 安排公款旅遊;嚴(yan) 禁借培訓名義(yi) 組織會(hui) 餐或安排宴請;嚴(yan) 禁組織高消費娛樂(le) 、健身活動;嚴(yan) 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複印機、傳(chuan) 真機等固定資產(chan) 以及開支與(yu) 培訓無關(guan) 的其他費用;嚴(yan) 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hui) 議費;嚴(yan) 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場所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板;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肴,不得提供煙酒;嚴(yan) 禁發放紀念品或土特產(chan) 品。
第十五條 未經審批或未按審批規定執行的培訓項目,財務一律不予報銷。各單位、各科室執行培訓項目前向辦公室報備,辦公室建立台賬,加強對培訓對象、規模、會(hui) 期、培訓地點等培訓項目要素的備案審查,每季度對培訓執行情況進行通報。局財務室加強對培訓預算、開支審核。
第四章 培訓內(nei) 容及師資管理
第十六條 各單位、各科室應該根據培訓需求科學設置培訓內(nei) 容,細化培訓課程,優(you) 化培訓模式。
第十七條 建立統計培訓師資庫,參與(yu) 培訓的專(zhuan) 職或兼職教師應在個(ge) 人素質和資曆兩(liang) 方麵都達到一定的水準,能夠將深厚的專(zhuan) 業(ye) 理論功底和豐(feng) 富的實踐經驗結合起來,達到培訓目的。
第五章 培訓績效及評估管理
第十八條縣統計局開展的培訓,由組織實施單位和科室於(yu) 每年11月底前將培訓計劃完成情況及培訓績效形成書(shu) 麵材料,交辦公室匯總後向局黨(dang) 組會(hui) 匯報。
第十九條為(wei) 檢驗培訓效果,對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考試或考核,視培訓內(nei) 容和培訓對象的不同確定考試、考核方式。
第二十條 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跟蹤評估培訓效果,征求對培訓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每次培訓結束時,現場向學員發放無記名統計教育培訓意見反饋表(見附件),通過信息反饋,不斷總結經驗,加強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充實培訓內(nei) 容和改進培訓方法,促進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提高質量和水平。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統計教育培訓意見反饋表
教師姓名: 課程名稱:
培訓時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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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jia) 指標 |
評價(jia) 內(nei) 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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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設置 |
此次培訓有無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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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訓時間是否合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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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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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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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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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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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ti) 評價(jia)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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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建議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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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ei)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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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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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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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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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學員同誌,為(wei) 提高培訓質量,請您本著客觀公正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填寫(xie) 此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