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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473P/2023-00025 [ 發文字號 ] 豐都統計發〔2022〕35號
[ 主題分類 ] 統計 [ 體裁分類 ] 公文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統計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0 [ 發布日期 ] 2023-08-28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473P/2023-00025
[ 發文字號 ] 豐都統計發〔2022〕35號
[ 主題分類 ] 統計
[ 體裁分類 ] 公文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統計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10
[ 發布日期 ] 2023-08-28

豐(feng) 都縣統計局關(guan) 於(yu) 印發《豐(feng) 都縣統計局教育培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guan) 各科室:

現將《豐(feng) 都縣統計局教育培訓工作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

                        

                          豐(feng) 都縣統計局

                          2022810


     (此件公開發布)

豐(feng) 都縣統計局教育培訓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wei) 促使縣統計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規範化、製度化,進一步規範我局培訓管理,強化統籌,厲行節約,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根據重慶市統計局黨(dang) 組和縣委組織部關(guan) 於(yu) 黨(dang) 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有關(guan) 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根據幹部教育培訓的相關(guan) 製度開展的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專(zhuan) 題培訓、統計業(ye) 務培訓、領導幹部培訓等。

第三條結合黨(dang) 史學習(xi) 教育常態化長效化組織開展培訓,以提高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素質、專(zhuan) 業(ye) 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為(wei) 重點,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效益。

第二章培訓範圍、方式及組織管理

第四條 培訓實行縣統計局集中管理,並明確培訓範圍,原則上按明確的範圍開展培訓工作。

第五條 縣統計局承擔各鄉(xiang) 鎮(街道)統計人員、部門統計人員、企業(ye) 統計人員及本單位黨(dang) 員幹部的培訓工作。

第六條 縣統計局開展培訓的牽頭管理部門為(wei) 辦公室,具體(ti) 由統計局黨(dang) 支部和各專(zhuan) 業(ye) 科室負責組織實施,承擔崗位培訓、專(zhuan) 題培訓、統計業(ye) 務培訓等。

第七條培訓應盡量采取網絡、視頻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充分利用各種資源進行遠程培訓。大力推行幹部選學、在職自學等方式,降低培訓成本,提高培訓效率。

第八條對於(yu) 不適合用網絡、視頻進行培訓,需舉(ju) 辦麵授培訓班的項目,由相關(guan) 科室製訂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稱、對象、內(nei) 容、師資、時間、地點、參訓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由辦公室匯總,報局黨(dang) 組會(hui) 議審定後實施。

第九條縣統計局各單位、各科室培訓計劃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工作需要確需臨(lin) 時變更培訓項目及預算的,應由相關(guan) 科室提出書(shu) 麵申請,報局黨(dang) 組會(hui) 議審定。

第三章培訓地點、經費管理和培訓監督

第十條 開展的各項培訓,應當在開支範圍和標準內(nei) 優(you) 先選擇黨(dang) 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承辦。

培訓地點原則上按照縣財政局等部門的相關(guan) 規定選擇培訓地點。

第十一條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製在參訓人員數量的10%以內(nei) ,最多不超過10人。

第十二條 舉(ju) 辦培訓班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標準,包括師資費、住宿費、夥(huo) 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及其他費用嚴(yan) 格按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關(guan) 於(yu) 培訓費管理的現行適用相關(guan) 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舉(ju) 辦培訓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培訓班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得超出培訓計劃經費預算範圍。培訓費用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四條 嚴(yan) 禁借培訓名義(yi) 安排公款旅遊;嚴(yan) 禁借培訓名義(yi) 組織會(hui) 餐或安排宴請;嚴(yan) 禁組織高消費娛樂(le) 、健身活動;嚴(yan) 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複印機、傳(chuan) 真機等固定資產(chan) 以及開支與(yu) 培訓無關(guan) 的其他費用;嚴(yan) 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hui) 議費;嚴(yan) 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場所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板;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肴,不得提供煙酒;嚴(yan) 禁發放紀念品或土特產(chan) 品。

第十五條未經審批或未按審批規定執行的培訓項目,財務一律不予報銷。各單位、各科室執行培訓項目前向辦公室報備,辦公室建立台賬,加強對培訓對象、規模、會(hui) 期、培訓地點等培訓項目要素的備案審查,每季度對培訓執行情況進行通報。局財務室加強對培訓預算、開支審核。

第四章 培訓內(nei) 容及師資管理

第十六條各單位、各科室應該根據培訓需求科學設置培訓內(nei) 容,細化培訓課程,優(you) 化培訓模式。

第十七條建立統計培訓師資庫,參與(yu) 培訓的專(zhuan) 職或兼職教師應在個(ge) 人素質和資曆兩(liang) 方麵都達到一定的水準,能夠將深厚的專(zhuan) 業(ye) 理論功底和豐(feng) 富的實踐經驗結合起來,達到培訓目的。

第五章培訓績效及評估管理

    第十八條縣統計局開展的培訓,由組織實施單位和科室於(yu) 每年11月底前將培訓計劃完成情況及培訓績效形成書(shu) 麵材料,交辦公室匯總後向局黨(dang) 組會(hui) 匯報。

第十九條為(wei) 檢驗培訓效果,對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考試或考核,視培訓內(nei) 容和培訓對象的不同確定考試、考核方式。

第二十條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跟蹤評估培訓效果,征求對培訓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每次培訓結束時,現場向學員發放無記名統計教育培訓意見反饋表(見附件),通過信息反饋,不斷總結經驗,加強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充實培訓內(nei) 容和改進培訓方法,促進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提高質量和水平。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統計教育培訓意見反饋表

教師姓名:             課程名稱:            

培訓時間:                         

評價(jia) 指標

評價(jia) 內(nei) 容

培訓設置

此次培訓有無必要

有()無()

此次培訓時間是否合適

合適()不合適()

教學評估

教學內(nei) 容

好()

一般()

差(

教學方法

好()

一般()

差(

教學效果

好()

一般()

差(

總體(ti) 評價(jia)

好()

一般()

差(

培訓建議

內(nei)

方式方法

主要收獲

說明:學員同誌,為(wei) 提高培訓質量,請您本著客觀公正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填寫(xie) 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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