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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473P/2024-00009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統計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6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473P/2024-00009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統計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6 |
豐(feng) 都縣統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負責在全縣範圍內(nei) 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知識的宣傳(chuan) 教育,對統計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統計工作中的違法行為(wei) ,接受社會(hui) 舉(ju) 報,並進行相應的核實處理。
(二)單位構成
豐(feng) 都縣統計執法支隊設參公事業(ye) 編製4名,設隊長1名,副隊長1名。實有人數3名。
二、部門收支總體(ti) 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67.02萬(wan) 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7.02萬(wan) 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wan) 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wan) 元,事業(ye) 收入0萬(wan) 元,事業(ye) 單位經營收入0萬(wan) 元,其他收入0萬(wan) 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11萬(wan) 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撥款增加2.11萬(wan) 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67.02萬(wan)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0.69萬(wan) 元,教育支出0萬(wan) 元,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支出7.96萬(wan) 元,衛生健康支出3.9萬(wan) 元,住房保障支出4.47萬(wan) 元。支出較去年增加2.11萬(wan) 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1萬(wan) 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7.02萬(wan) 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02萬(wan) 元,比2023年增加2.11萬(wan) 元。其中:基本支出67.02萬(wan) 元,比2023年增加2.11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繳費基數增加,導致社保繳納費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於(yu) 保障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hui) 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wan) 元,與(yu) 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豐(feng) 都縣統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無項目安排。
豐(feng) 都縣統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2.7萬(wan) 元,比2023年減少0.3萬(wan) 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wan) 元,與(yu) 2023年持平,因為(wei) 統計局無因公出國(境)工作安排;公務接待費0萬(wan) 元,與(yu) 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無項目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萬(wan) 元,比2023年減少0.3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wan) 元,與(yu) 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新車購置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guan) 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1.3萬(wan) 元,比上年減少0.55萬(wan) 元,主要原因為(wei) 今年電費、郵電費等減少。主要用於(yu) 辦公費、公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豐(feng) 都縣統計行政執法支隊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wan) 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豐(feng) 都縣統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無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
(四)國有資產(chan) 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豐(feng) 都縣統計行政執法支隊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六、專(zhuan) 業(ye) 性名詞解釋(納入向社會(hui) 公開範圍的部門必須填寫(xie) !)
以下為(wei) 常見專(zhuan) 業(ye) 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cong) 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e) 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wei) 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wei) 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e) 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huo) 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係人:張傑 聯係方式:023-7060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