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豐(feng) 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j9九游会网页版登录入口>法定主動公開內(nei) 容>監督檢查>食品藥品>檢查依據
|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9180751/2023-00006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市場監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1 | [ 發布日期 ] | 2022-08-25 |
|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9180751/2023-00006 |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市場監管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1 |
| [ 發布日期 ] | 2022-08-25 |
關(guan) 於(yu) 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豐(feng) 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guan) 於(yu) 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執法支隊、各市場監管所、機關(guan) 相關(guan) 科室: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綜合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重慶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監測預警工作實施方案(第五版)》、《豐(feng) 都縣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監測預警工作實施方案》,現就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相關(guan) 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yan) 守監管責任。各相關(guan) 科室和所要對轄區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不放鬆,全麵徹查轄區生產(chan) 加工、銷售經營和餐飲服務主體(ti) 冷藏冷凍庫從(cong) 事進口冷鏈食品生產(chan) 經營情況。
二、嚴(yan) 格落實防控措施。要督促進口冷鏈食品生產(chan) 經營主體(ti) 嚴(yan) 格執行落實到貨後24小時內(nei) 批批報備、“三專(zhuan) ”、“三證一碼”、錄入渝溯源平台信息、消毒(查驗消毒記錄和工具),高風險人員每天一次核酸檢測(首站企業(ye) 閉環管理的高風險人員、直接從(cong) 市外采購進口凍品密接人員)、其他人員每周兩(liang) 次核酸檢測(接觸進口冷鏈食品非閉環管理的非高風險人員、一般冷鏈食品從(cong) 業(ye) 人員)等要求。凡未按照要求落實的,要視其情節采取責令限期整改、責令停業(ye) 整頓等措施,對整改情況要進行檢查,停業(ye) 整頓的需複查通過後方能恢複營業(ye) ;對無“三證”和來源不明肉類的,要依法嚴(yan) 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guan) 處理。
要加強恒都進口冷鏈首站監管,專(zhuan) 班要認真履行職責,督促公司落實主體(ti) 責任。對首站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內(nei) 外包裝做到批批全檢,每批次每種進口冷鏈食品的數量總量小於(yu) 30件的,全部檢測;總量小於(yu) 600件的,至少檢測30件;總量高於(yu) 600件的,至少抽檢6%的樣品。除進口外的其他冷鏈食品及外包裝,每周開展1次抽樣核酸檢測,1個(ge) 季度要覆蓋轄區所有相關(guan) 場所,每次采樣數量不得少於(yu) 30份。進口冷鏈食品運輸、倉(cang) 儲(chu) 、加工、銷售等相關(guan) 環節的環境每周開展1次抽樣核酸檢測,每個(ge) 環節單個(ge) 采樣場所每周樣本總量不低於(yu) 5件,每次抽檢25%的場所,1個(ge) 月要覆蓋轄區所有相關(guan) 場所。其他冷鏈食品生產(chan) 、運輸、倉(cang) 儲(chu) 、加工、銷售等各環節環境(貨艙、貨櫃、車廂、集裝箱和貨物存放場所等接觸頻次較多部位)每周開展1次抽樣核酸檢測,原則上每次采集不同環節樣本,每月抽檢1/3場所,1個(ge) 季度要覆蓋轄區所有相關(guan) 場所,但每次采樣數量不得少於(yu) 30份。恒都公司等大型進口冷凍物品加工處理場所汙水,每月開展1次汙水抽樣核酸檢測,每次抽檢1/3場所,3個(ge) 月內(nei) 此類場所全覆蓋,重點對場所的汙水管道、排水渠、汙水井等進行采樣檢測,每次采樣重點環節不少於(yu) 2份。
各相關(guan) 科室和所要切實摸清轄區進口冷鏈食品和非進口冷鏈食品生產(chan) 經營主體(ti) 底細,建立台賬,督促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按照要求進行核酸檢測並按相關(guan) 規定承擔相應費用。食品二科要牽頭建立全縣進口冷鏈食品生產(chan) 經營主體(ti) 台賬和非進口冷鏈食品生產(chan) 經營主體(ti) 台賬並定期更新,要將相關(guan) 信息及時推送縣疾控中心,銜接落實按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
三、嚴(yan) 格監管要求。在進口冷鏈食品常態化疫情防控中,要以曾經在營的進口冷鏈食品生產(chan) 經營主體(ti) 為(wei) 重點保持每月一次全覆蓋檢查;對到貨後24小時內(nei) 報備的生產(chan) 經營主體(ti) ,要及時核查“三專(zhuan) ”、“三證一碼”、消毒措施和從(cong) 業(ye) 人員核酸檢測頻次等有關(guan) 事項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經核查後監管人員要在“智慧監管”平台“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中對該戶錄入信息一致性及時“確認”(該信息確認情況是納入市局通報扣分項)。對體(ti) 量大、檢查問題多、屢查屢犯的進口冷鏈生產(chan) 經營主體(ti) ,要加大檢查頻次,實行重點監管。在檢查中要及時錄入“智慧監管平台”,對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要使用現場檢查筆錄和責改通知書(shu) ,發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違法行為(wei) ,要立案查處。同時,要建立風險隱患台賬,實行負麵清單銷號管理。
各所要將本通知發到轄區所有冷鏈食品生產(chan) 經營主體(ti) ,並督促學習(xi) 掌握落實相關(guan)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