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豐(feng) 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j9九游会网页版登录入口>法定主動公開內(nei) 容>履職依據>其他公文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246J/2024-00008 | [ 發文字號 ] | 豐人社〔2023〕106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9 | [ 發布日期 ] | 2024-01-10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246J/2024-00008 |
| [ 發文字號 ] | 豐人社〔2023〕106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9 |
| [ 發布日期 ] | 2024-01-10 |
豐(feng) 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關(guan) 於(yu) 開展勞動用工和新就業(ye) 形態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化解專(zhuan) 項行動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guan) 各科室,各相關(guan) 企業(ye) :
近期,受宏觀經濟形勢影響,一些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困難,勞動用工領域安全隱患有抬頭趨勢,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等突出問題急需關(guan) 注。為(wei) 進一步規範企業(ye) 用工行為(wei) ,確保歲末年初全縣勞動關(guan) 係和諧穩定,按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辦公室關(guan) 於(yu) 開展勞動用工和新就業(ye) 形態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化解專(zhuan) 項行動的通知》要求,決(jue) 定自2023年12月底至2024年2月,在全縣範圍內(nei) 開展勞動用工和新就業(ye) 形態風險隱患及有關(guan) 問題集中排查專(zhuan) 項行動。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wei) 確保專(zhuan) 項行動取得預期成效,我局成立勞動用工和新就業(ye) 形態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化解專(zhuan) 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隆厚文 人社局黨(dang) 組書(shu) 記、局長
副組長:李 梅 人社局黨(dang) 組成員、副局長
黃 川 人社局黨(dang) 組成員、副局長
程學清 人社局黨(dang) 組成員、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陳 渝 豐(feng) 都縣勞動爭(zheng) 議仲裁院院長
成 員:代 鑫 人社局辦公室負責人
高 明 人社局勞動監察仲裁科科長
詹正華 人社局社會(hui) 保障科科長
韓林江 社保中心個(ge) 人參保科負責人
黃茂蘭(lan) 社保中心單位參保科負責人
楊曉琴 就業(ye) 和人才中心失業(ye) 保險科科長
李雨築 人社局行政執法支隊法製科科長
殷曉東(dong) 人社局行政執法支隊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yu) 局勞動監察仲裁科,由黃川任辦公室主任,由勞動監察仲裁科具體(ti) 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工作。
二、排查對象
(一)“勞動用工監管在線”提示風險隱患企業(ye) ;
(二)縣內(nei) 50人以上企業(ye) ;
(三)新就業(ye) 形態平台企業(ye) 及其縣內(nei) 合作的服務商;
(四)其他重點用工主體(ti) 。
三、排查內(nei) 容
(一)企業(ye) 用工。
本縣易發多發的重點行業(ye) 、重點企業(ye) 、工業(ye) 園區等對下列勞動風險隱患進行排查:
1.企業(ye) 搬遷、重整、重組、改製、破產(chan) 等;
2.企業(ye) 存在規模轉崗、調崗情形;
3.企業(ye) 規模降薪、長期超時加班、違規執行特殊工時等;
4.企業(ye) 未與(yu) 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存在違法規定。
(二)新就業(ye) 形態。
本縣主要依托互聯網開展經營服務的平台企業(ye) ,以及為(wei) 餐飲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網約車和快遞服務等平台企業(ye) 提供服務的合作商,對下列勞動風險隱患進行排查:
1.平台企業(ye) 及其合作的服務商與(yu) 勞動者簽訂合同、協議情況;
2.平台企業(ye) 算法、勞動管理製度等情況;
3.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勞動強度等情況;
4.誘導或強製轉化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規避用工主體(ti) 責任等情況;
5.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侵權申述和救濟渠道。
四、實施步驟
(一)排查化解(2024年1月1日-2月16日)。
工作專(zhuan) 班厘清排查對象,按照排查內(nei) 容進行全方位排查。對排查發現的違法線索,交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依法處理;對排查發現的風險隱患,督促用人單位、平台企業(ye) 和轄區內(nei) 合作的服務商立行立改,嚴(yan) 防類似問題發生。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ye) 調解組織、調解仲裁組織作用,堅持邊摸排、邊調解、邊化解,努力將企業(ye) 勞動用工和新就業(ye) 形態風險隱患化解在萌芽階段。排查出的重要緊急情況和線索第一時間報市人力社保局勞動關(guan) 係處。
(二)總結上報(2月17日-29日)。
工作專(zhuan) 班應按照企業(ye) 用工、新就業(ye) 形態兩(liang) 個(ge) 方麵分別建立工作台賬,統計排查化解情況,形成工作總結。各方麵工作台賬、總結,並於(yu) 2024年2月9日前報市人力社保局勞動關(guan) 係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領導小組和工作專(zhuan) 班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開展好專(zhuan) 項行動作為(wei) 春節前集中化解矛盾、提高服務效能、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作抓手。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建立主要領導牽頭抓總、分管領導分頭負責工作機製,抓實抓細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有力、有效推進專(zhuan) 項行動,確保專(zhuan) 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規範指導,確保工作實效。工作專(zhuan) 班統籌工作力量,組織好上門服務活動,實現“進一次門、指導多項事”。針對發現存在不規範、不合法的情況,要延展指導全業(ye) 務鏈條、全業(ye) 務場景,確保規範指導有力。
(三)強化協調配合,暢通維權渠道。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部門內(nei) 部勞動關(guan) 係、調解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的協同配合,嚴(yan) 格落實工作責任,形成部門內(nei) 部合力。要暢通舉(ju) 報投訴渠道,及時接處各類舉(ju) 報投訴。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做好輿情監測工作,主動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
附件:1.勞動用工排查化解工作台賬
2.新就業(ye) 形態排查化解工作台賬
豐(feng) 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勞動用工排查化解工作台賬
填報單位:
|
項目 |
檢查企業(ye) |
涉及勞動者 |
問題類型 |
化解情況 | |||||||||
|
合計 |
“勞動用工監管在線”提示風險隱患線索 |
搬遷、重整、重組、改製、破產(chan) |
規模轉崗、調崗 |
規模降薪、長期超時加班、違規特殊工時 |
未簽訂或違法簽訂勞動合同 |
規章製度問題 |
調解/仲裁解決(jue) |
責令改正 |
行政處理 |
行政處罰 | |||
|
戶 |
人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
|
技術密集型企業(ye) |
|||||||||||||
|
加工製造企業(ye) |
|||||||||||||
|
服務業(ye) 企業(ye) |
|||||||||||||
|
其他企業(ye) |
|||||||||||||
單位負責人簽章: 填報人: 聯係電話:
附件2
新就業(ye) 形態排查化解工作台賬
填報單位:
|
項目 |
檢查企業(ye) |
涉及勞動者 |
問題類型 |
化解情況 | |||||||||
|
合計 |
“勞動用工監管在線”提示風險隱患線索 |
勞動合同、協議簽訂不規範 |
規則算法、勞動管理製度不合理 |
工作時間、勞動強度超標準 |
規避用工主體(ti) 責任 |
拖欠工資 |
調解/仲裁解決(jue) |
責令改正 |
行政處理 |
行政處罰 | |||
|
戶 |
人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
|
平台企業(ye) |
|||||||||||||
|
服務商 |
|||||||||||||
|
合計 |
|||||||||||||
單位負責人簽章: 填報人: 聯係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