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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246J/2024-00070 [ 發文字號 ] 豐職改辦發〔2024〕57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發布日期 ] 2024-07-24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246J/2024-00070
[ 發文字號 ] 豐職改辦發〔2024〕57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發布日期 ] 2024-07-24

豐(feng) 都縣職稱改革辦公室關(guan) 於(yu) 組織開展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鄉(xiang)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各部門,各企事業(ye) 單位:

為(wei) 認真做好我縣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guan) 於(yu) 印發重慶市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職改辦〔2024〕20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24年全縣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一)我縣各類企事業(ye) 單位、經濟組織和社會(hui) 組織在職從(cong) 事專(zhuan) 業(ye) 技術工作的人員。

(二)從(cong) 事專(zhuan) 業(ye) 技術工作且符合相應職稱申報條件的自由職業(ye) 者、轉業(ye) 擇業(ye) 軍(jun) 隊幹部。自主擇業(ye) 的軍(jun) 隊幹部按規定在軍(jun) 隊評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職稱在我市繼續使用有效,不需辦理確認手續,直接作為(wei) 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憑據。

(三)按照《重慶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guan) 於(yu) 我市機關(guan) 機構改革中分流到企事業(ye) 單位工作的人員專(zhuan) 業(ye) 技術職稱評定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渝職改〔1998〕50號)有關(guan) 規定,機關(guan) 到企事業(ye) 單位工作後未取得過職稱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業(ye) 績成果符合相應職稱正常申報業(ye) 績條件的,可直接申報相應級別職稱。不屬於(yu) 特殊人才受理範圍的,可通過本次正常通道申報參加相應職稱評審。

(四)在內(nei) 地就業(ye) 的港澳台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各地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五)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從(cong) 審批機關(guan) 審批的退休時間起計算),以及處於(yu) 職稱申報評審影響期內(nei) 的人員,不得申報參加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符合我市現行各係列(專(zhuan) 業(ye) )職稱申報條件,參見《重慶市職稱申報標準條件索引》(https://rlsbj.cq.mai2000.com/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有關(guan) 要求。

(二)根據渝人社發〔2017〕67號規定,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規定執行。

(三)對於(yu) 全麵實行崗位管理、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yu) 崗位職責密切相關(guan) 的事業(ye) 單位,一般應在結構比例內(nei) 開展職稱申報評審。各單位應對本單位的崗位核定情況、聘用人數、空缺崗位、已評(已考)未聘人員數量進行認真清理核準,已評未聘人員須納入崗位使用數量統計,並填報《重慶市事業(ye) 單位職稱評審申報數量備案表》(附件2),黨(dang) 群係列事業(ye) 單位送縣委組織部核準,其他事業(ye) 單位送縣人力社保局核準後,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申報。

(四)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guan) 於(yu) 建立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職業(ye) 資格與(yu) 職稱對應關(guan) 係的通知》(渝職改辦〔2019〕140號)有關(guan) 規定,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取得文件所列對應職業(ye) 資格,可憑職業(ye) 資格證書(shu) 申報相應係列(專(zhuan) 業(ye) )高一級職稱。

(五)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按照《關(guan) 於(yu) 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yu) 工程技術人才職業(ye) 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渝人社發〔2020〕32號)、《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yu) 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職業(ye) 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渝人社發〔2021〕55號)執行。其中,企業(ye) 到院校兼職的高技能人才申報教師(實驗、教育研究)係列職稱,學曆、技能等級、取得技能等級後從(cong) 事技術技能工作年限及可申報評審的職稱級別,按照渝人社發〔2021〕55號執行,其他業(ye) 績條件按照《重慶市院校教師與(yu) 企業(ye) 工程師(技師)“雙師”職稱評定辦法》(渝人社發〔2017〕74號)執行。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及以上黨(dang) 委、政府(含黨(dang) 委、政府組成部門)選派全職援外、援藏、援疆、援青1年及以上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學曆、資曆符合選派管理規定有關(guan) 職稱晉升政策的,仍可通過正常通道申報參加職稱評審,申報材料報相應序列或專(zhuan) 業(ye) 評委會(hui) 受理。按照《關(guan) 於(yu) 援藏幹部管理的若幹意見(暫行)》及有關(guan) 文件精神,援藏期間年度考核為(wei) 合格及以上,符合職稱申報條件的,按規定免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減免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學分),視同完成相應年度的基本工作量和相應時長的基層工作經曆,在藏期間業(ye) 務工作總結和有關(guan) 技術報告可作為(wei) 職稱申報論文對待。除國家“以考代評”“考評結合”、重慶市無評審權限以及國家和重慶市實施評審指標總量控製的序列和專(zhuan) 業(ye) 外,申報副高級職稱的,可提前2年,學曆放寬到大專(zhuan) ;申報正高級職稱的,可提前1年。

(七)根據《推進全市鄉(xiang) 村人才振興(xing) 若幹措施》(渝人社發〔2019〕44號)精神,對市和區縣屬單位選派到農(nong) 村鄉(xiang) 鎮全職工作1年及以上的鄉(xiang) 村振興(xing) 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選派期間年度考核為(wei) 稱職以上的,職稱評審對外語、計算機、論文和繼續教育可不作要求,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八)根據《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疫情防控經曆視同1年基層工作經曆,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評審高一級職稱,可提前1年,對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要求,對論文不作硬性要求,免於(yu) 參加地方組織的考評結合專(zhuan) 業(ye) 考試,且不受所在單位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製(無論是否通過評審,各渠道累計僅(jin) 限享受一次),同等條件下優(you) 先推薦申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優(you) 先向一線人員傾(qing) 斜,疫情防控中的業(ye) 績貢獻列入職稱評審加分項。

疫情防控一線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是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衛生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以及參加新型檢測試劑、抗體(ti) 藥物、疫苗、診療方案、病毒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關(guan) 一線人員等,具體(ti) 範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關(guan) 於(yu) 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guan) 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一線醫務人員領取臨(lin) 時性工作補助範圍確定(名單以當地衛生、人社、財政三部門聯合認定備案為(wei) 準)。

三、申報安排

(一)時間安排

1.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按《2024年重慶市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計劃》(附件1)中“申報材料受理時間”提前5個(ge) 工作日提交至縣職改辦,由縣職改辦審核後提交相應評委會(hui) 。

2.教師係列中初級職稱和工程係列中初級職稱申報材料提交時間為(wei) 2024年10月15日-10月31日。其中中職教師、群眾(zhong) 文化、圖書(shu) 資料中初級職稱提交至涪陵區職改辦審核,檔案專(zhuan) 業(ye) 中、初級提交至萬(wan) 州區職改辦審核,申報時間以後續通知為(wei) 準。

3.其餘(yu) 係列的中、初級職稱材料(我縣不能評審需委托重慶市相應係列職稱評審委員會(hui) 評審)提交資料時間參照《2024年重慶市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計劃》(附件1)中“申報材料受理時間”提前5個(ge) 工作日提交至縣職改辦,由縣職改辦審核後提交相應評委會(hui) 。

(二)申報係統

全市高、中、初級職稱評委會(hui) 均須通過“渝才薈”職稱申報評審服務登錄重慶市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實行網上申報評審(市職改辦下放自主評審權的高校除外),線下評審的結果不予認可。個(ge) 人及單位登錄方式:1.通過重慶政務服務網(重慶市網上辦事大廳),進入重慶市“渝才薈”服務專(zhuan) 區,點擊“職稱評審”登錄(網址:https://ggfw.rlsbj.cq.mai2000.com/rc/rctp/ych-pc/#/index);2.通過全市統一平台網報端口:https://ggfw.rlsbj.cq.mai2000.com/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用戶注冊(ce) 操作手冊(ce) 見網址:https://rlsbj.cq.mai2000.com/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見操作問題解答見網址:https://rlsbj.cq.mai2000.com/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個(ge) 人用戶申報操作手冊(ce) 登錄平台後可查看。)直接登錄;3.通過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官網,專(zhuan) 技人才專(zhuan) 欄,點擊“業(ye) 務辦理”登錄。

(三)申報程序

申報人按照職稱管理權限向以下單位逐級上報材料,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

1.區縣屬事業(ye) 單位、國有企業(ye) 人員:

個(ge) 人→所在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hui) 。

2.非公單位人員、流動人員、自主擇業(ye) 軍(jun) 隊幹部:

(a)檔案在重慶的。個(ge) 人→所在單位→人事代理機構→人事代理機構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hui) 。

(b)檔案在異地的。個(ge) 人(持異地查檔記錄)→所在單位→參保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hui) 。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guan) 於(yu) 做好我市流動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渝人社發〔2017〕235號)有關(guan) 規定,其中,工作單位、檔案存放均在重慶的,須有1年以上社保繳費記錄(市內(nei) 外可連續計算);工作單位在重慶、檔案在異地的,須在重慶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參保記錄為(wei) 準);工作單位在異地、檔案在重慶的,須在重慶存檔1年以上(以存檔記錄為(wei) 準)。

3.自由職業(ye) 者:

個(ge) 人→人事代理機構→人事代理機構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hui) 。其參保及存檔時間要求,參照附件3執行。

4.市外單位駐渝人員:

個(ge) 人(持具有職稱評審權限的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所在單位→單位駐重慶最高管理機構→評委會(hui) 。

四、申報要求

(一)用戶注冊(ce)

申報人、單位、主管部門用戶提前進入服務平台進行注冊(ce) 。已在服務平台注冊(ce) 的用戶,無需重複注冊(ce) 。單位、主管部門用戶注冊(ce) ,必須以負責職稱工作的個(ge) 人用戶身份進行注冊(ce) ,注冊(ce) 成功後,登錄個(ge) 人賬戶,進入係統首頁,選擇“職稱”“注冊(ce) 單位”,完善資料後生成綁定相應單位、主管部門的職稱管理員權限(在擁有管理員權限期間本人不能申報職稱評審)。逐級上報職稱時,若無法選擇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請聯係相應機構進入係統進行注冊(ce) 。

(二)個(ge) 人申報

申報人登錄服務平台,按附件3豐(feng) 都縣職稱申報材料要求客觀、準確、完整填寫(xie) 個(ge) 人職稱申報信息完成係統提交。申請提交後,申報人可隨時登錄係統,通過“我的申請書(shu) ”查看本人申請書(shu) 審核進度及現階段審核單位聯係人和聯係電話,提醒相關(guan) 單位及時審核本人提交的申請書(shu) 。申報人要認真履行“誠信承諾”,一個(ge) 年度內(nei) 通過正常申報渠道隻能申報一次職稱(各種“綠色通道”評定未通過的除外),且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

(三)審核推薦

1.單位審核推薦

申報人聯係參保單位進行審核推薦。所在單位負責指導本單位人員申報,對申報人在服務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認真審查核對,嚴(yan) 格把關(guan) ,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齊備,並結合相應係列或專(zhuan) 業(ye) 、相應級別的職稱申報條件進行推薦審查。

對申報材料不完整、填寫(xie) 不清楚的,所在單位應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nei) 補充完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wei) 放棄申報。對不符合相應係列或專(zhuan) 業(ye) 、相應級別職稱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

單位應結合申報人考核及履職情況擇優(you) 確定推薦人選。有條件的單位可製定本單位職稱申報條件(不低於(yu) 全市基本條件)、規定和辦法,進行擇優(you) 推薦。擬推薦人員的《重慶市職稱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和有關(guan) 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集中公示不少於(yu) 5個(ge) 工作日,有條件的還應同時在單位辦公平台公示,公示期間的問題受理渠道應包含本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兩(liang) 級聯係方式。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報材料,在服務平台完成報送主管部門。

2.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審核推薦

申報人聯係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進行審核。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登錄服務平台完成報送縣職改部門。

3.縣職改部門審核。

申報人聯係縣職改部門審核。經審核無誤後,在服務平台報送各評委會(hui) 。

4.評委會(hui) 審核受理

評委會(hui) 組建單位完成首次審核。對不符合資格條件、不屬於(yu) 受理範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一次性告知並退回補正,逾期未補正的(未經公示的材料不得補報)視為(wei) 放棄申報;未按要求補正資料,評委會(hui) 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評委會(hui) 審核仍未不符合要求的,審核不通過,本次申報終止不予受理。

(四)評審材料歸檔

職稱資格確認通知下發後1個(ge) 月內(nei) ,呈報單位將職稱確認通知轉發申報單位,申報人登錄係統,打印評審表(查看評審結果及專(zhuan) 家意見)。係統導出的職稱評審表,評審結果頁自帶評委會(hui) 、核準機構電子簽章,其他不帶電子簽章的欄目由申報人送相應機構進行補蓋鮮章。完善簽章的評審表,1份須存入申報人人事檔案、1份存入單位文書(shu) 檔案。

(五)職稱證書(shu) 辦理

全麵啟用職稱電子證書(shu) ,不再辦理紙質證書(shu) 。申報人可通過服務平台直接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shu) 。

五、紀律要求

對違反有關(guan) 規定的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有關(guan) 人員、評審專(zhuan) 家或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按《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令第40號)和《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渝人社發〔2021〕25號)進行處理。

六、注意事項

(一)按照數字重慶建設總體(ti) 部署,通過最大化數據共享,最大程度減少個(ge) 人填報、單位比對驗證事項,職稱申報係統已共享實現個(ge) 人基本信息、社保繳費單位、檔案存放機構、現有資格、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況、事業(ye) 單位崗位空缺情況自動填報或比對。係統自動驗證通過的人員,無需另行上傳(chuan) 佐證材料,係統自動驗證未通過的人員,須上傳(chuan) 佐證材料提交人工審核。

(二)申報人工作時間、任職時間計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根據《豐(feng) 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關(guan) 於(yu) 開展2024年度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補學及專(zhuan) 業(ye) 科目培訓的通知》(豐(feng) 人社發〔2024〕51號)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應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並填寫(xie) 《重慶市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卡》(附件4),每年累計應不少於(yu) 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學習(xi) 應不少於(yu) 30學時,專(zhuan) 業(ye) 科目學習(xi) 應不少於(yu) 60學時。

(四)申報所提供的業(ye) 績成果須為(wei) 取得現職稱以後且與(yu) 申報專(zhuan) 業(ye) (學科)相關(guan) ,取得現職稱前的業(ye) 績成果不能用於(yu) 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相關(guan) 業(ye) 績成果證明需提供相關(guan) 資料:

1.工作業(ye) 績需提供合同、協議、項目報告等節選內(nei) 容。

2.科研項目(課題)需提供立項審批表、結題報告等節選內(nei) 容。

3.論文需提供封麵、論文頁及論文檢索證明等,著作需提供封麵、前言及出版社證明等。

4.學術技術報告需提供邀請函。

5.獲獎成果需提供獲獎證書(shu) 、獎勵文件等。

6.專(zhuan) 利需提供專(zhuan) 利證書(shu) ,軟件著作權需提供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shu) 。

7.標準規範需提供封麵、前言等內(nei) 容。 

(五)嚴(yan) 格執行市物價(jia) 局、市財政局《關(guan) 於(yu) 調整我市專(zhuan) 業(ye) 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標準及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渝價(jia) 〔2015〕123號)相關(guan) 規定,高、中、初級職稱評審費分別為(wei) 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評委會(hui) 組建單位不得另外以答辯費、培訓費、資料費、檔案保管費等名目,擴大或提高繳費範圍和標準。具體(ti) 繳費時間及方式以各評委會(hui) 通知為(wei) 準。申報豐(feng) 都縣評審的人員請於(yu) 2024年11月20日至24日關(guan) 注“豐(feng) 都財政”公眾(zhong) 號——點開“公共繳費”——進入“豐(feng) 都公共繳費平台”——輸入“身份證號碼”——進入微信支付係統支付。

七、聯係方式

聯係人:華老師,聯係電話:023-70605625。

附件:1.2024年重慶市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計劃

2.重慶市事業(ye) 單位職稱評審申報數量備案表

3.豐(feng) 都縣職稱申報材料要求

4.重慶市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卡

                          豐(feng) 都縣職稱改革辦公室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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