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feng) 都縣教育考試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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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職責:主要職責任務:貫徹執行有關(guan) 教育考試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縣各類教育考試的考場考點布置、設施設備建設、考務人員聘任培訓、考試成績統計分析等考務管理工作。具體(ti) 職責任務:1. 負責宣傳(chuan) 貫徹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成人高校招生及中小學教師資格等考試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 負責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成人高校招生及中小學教師資格等考試的安全保密、考場考點等設施設備的電子化、規範化建設;3. 負責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成人高校招生及中小學教師資格等考試的考官培訓,聘任和培訓監考、巡考及其他工作人員;4. 負責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考生體(ti) 檢、考試組織、學生誌願指導、協助錄取、考生檔案組建等事務工作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工作,協助有關(guan) 部門單位調查、處理有關(guan) 教育考試的違規違紀行為(wei) ;5. 負責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成人高校招生及中小學教師資格等考試成績的統計分析並提出意見建議,為(wei) 中小學教學質量提升、教師考核評估和領導決(jue) 策提供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