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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104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交通運輸委員會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發布日期 ] 2025-03-03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104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交通運輸委員會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發布日期 ] 2025-03-03

豐(feng) 都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整合交通運輸係統內(nei) 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地方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執法門類的執法職責。

(二)單位構成。

豐(feng) 都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隸屬於(yu) 豐(feng) 都縣交通局的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ye) 單位,二級預算單位。

(三)機構設置

1.綜合科(裝備財務科)。負責支隊日常運轉和重要事項督查督辦,承擔支隊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會(hui) 務、信息等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黨(dang) 建、群團、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人事編製和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編製財務預決(jue) 算、日常財務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chan) 管理及政府采購工作(含執法裝備);負責單位內(nei) 部審計及其他專(zhuan) 項審計工作;負責機關(guan) 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法製科。組織實施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jue) 定法製審核製度、行政執法公示製度;負責開展法製宣傳(chuan) 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證件管理、執法人員業(ye) 務培訓工作;負責執法案卷評查、執法案件法製審核、行政賠償(chang) 案件的調查;負責案件登記、處理處罰、統計及檔案管理;指導、監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四基四化”建設,執法文書(shu) 、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協助交通局開展案件聽證、複議、訴訟及行刑銜接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應急勤務科(安全信訪科)。配合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調度、處置工作,以及交通執法服務熱線有關(guan) 工作;負責執法勤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交通運輸執法專(zhuan) 項整治、執法業(ye) 務協調、重大案件查處及跨區域聯勤聯動執法等工作;負責督導交通執法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信訪穩定、環境保護工作,參與(yu) 交通執法投訴的調查處理等工作;負責非現治超站點規劃、建設、運營維護、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港航海事大隊。按權限承擔水路運政、港口行政、地方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執法職能;配合做好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按規定承擔防治船舶及其作業(ye) 活動汙染內(nei) 河水域環境的執法職能;承擔船舶(含漁業(ye) 船舶)檢驗的執法職能。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工程質量監督大隊。按規定承擔公路、水運等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的執法職能;按規定組織事故搶救,組織或參與(yu) 事故調查。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6.城區執法大隊。負責縣城規劃區內(nei) 公路路政、道路運政行政處罰以及與(yu) 行政處罰相關(guan) 的行政檢查、行政強製;負責轄區內(nei) 交通運輸行業(ye) 安全生產(chan) 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承辦上級單位指定管轄的案件。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7.南岸執法大隊。負責除縣城規劃區外南岸行政區域內(nei) 公路路政、道路運政行政處罰以及與(yu) 行政處罰相關(guan) 的行政檢查、行政強製;負責轄區內(nei) 交通運輸行業(ye) 安全生產(chan) 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承辦上級單位指定管轄的案件。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8.北岸執法大隊。負責除縣城規劃區外北岸行政區域內(nei) 公路路政、道路運政行政處罰以及與(yu) 行政處罰相關(guan) 的行政檢查、行政強製;負責轄區內(nei) 交通運輸行業(ye) 安全生產(chan) 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承辦上級單位指定管轄的案件。

二、部門收支總體(ti) 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379.85萬(wan) 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79.85萬(wan) 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wan) 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wan) 元,事業(ye) 收入0萬(wan) 元,事業(ye) 單位經營收入0萬(wan) 元,其他收入0萬(wan) 元。收入較去年增加445.89萬(wan) 元,主要是本單位本年度新增兩(liang) 套普通公路動態非現監控執法係統。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379.85萬(wan) 元,其中: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支出165.63萬(wan) 元,衛生健康支出48.54萬(wan) 元,住房保障支出43.55萬(wan) 元,交通運輸支出1122.13萬(wan) 元。支出較去年增加445.89萬(wan) 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5.25萬(wan) 元,項目支出增加310.64萬(wan) 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79.85萬(wan) 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79.85萬(wan) 元,比2024年增加445.89萬(wan) 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29萬(wan) 元,比2024年增加135.25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繳費基數增加等,主要用於(yu) 保障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hui) 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343.56萬(wan) 元,比2024年增加310.64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單位新增兩(liang) 套普通公路動態非現監控執法係統,主要用於(yu) 非現治超,執法監控等重點工作。

2025年本單位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2025年本單位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33.40萬(wan) 元,與(yu) 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wan) 元,與(yu) 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安排因公出國(境)任務;公務接待費1.00萬(wan) 元,與(yu) 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2.40萬(wan) 元,與(yu) 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wan) 元,比2024年增加0萬(wan) 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沒有購置車輛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guan) 運行經費。

我單位屬於(yu) 事業(ye) 單位,不在機關(guan) 運行經費統計範圍之內(nei) 。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27.83萬(wan) 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27.83萬(wan) 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wan) 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wan) 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327.83萬(wan) 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27.83萬(wan) 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wan) 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wan) 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資金量343.56萬(wan) 元。

(四)國有資產(chan) 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執勤執法用車8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zhuan) 業(ye) 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cong) 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e) 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wei) 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wei) 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e) 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huo) 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係人:蔡奉伶  聯係方式: 707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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