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feng) 都縣土地征收事務中心
辦公時間:0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重慶市豐(feng) 都縣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號11樓1106
聯係電話:023-70616990
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配套實施條例、《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重慶市集體(ti) 土地征收補償(chang) 安置辦法》《豐(feng) 都縣集體(ti) 土地征收補償(chang) 安置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統籌協調做好征地拆遷安置補償(chang) 工作;
2.負責集體(ti) 土地征收、征用、補償(chang) 、房屋拆遷安置政策的宣傳(chuan) 、解釋工作;
3.負責全縣集體(ti) 土地征收、征用土地的補償(chang) 、拆遷、安置工作;
4.負責對征收項目內(nei) 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麵積等情況的調查、核查、認定和登記工作;
5.擬訂項目征收補償(chang) 安置方案,簽訂房屋征收與(yu) 補償(chang) 協議;
6.負責監管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chang) 資金;
7.負責做好征地安置人口核定,協助社會(hui) 保障等部門做好被征地安置人員基本養(yang) 老保險工作;
8.負責集體(ti) 土地上房屋征收與(yu) 補償(chang) 信息收集、數據統計,檔案資料的收集和匯總,並按相關(guan) 規定進行上報;
9.負責集體(ti) 土地征收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信訪事宜,負責處理土地和房屋征收中的遺留問題;
10.貫徹執行國家和市級國土空間用途管製政策、法規,負責組織實施耕地、林地、草地、園地、濕地等農(nong) 用地轉為(wei) 建設用地事務性工作,負責國務院、市政府、縣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審查報批事務性工作;
11.承擔全縣臨(lin) 時用地審批事務性工作;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