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feng) 都縣地質環境監測站
辦公時間:0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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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職責:
1.負責編製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年度防災方案及應急預案。
按照市上統一部署,編製全縣地質災害防治中、長期規劃。每年編製1次全縣地質災害年度防災方案,分析全年防災工作形勢,提出當年防治任務及防災減災措施。適時修訂完善全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專(zhuan) 項預案,並報縣政府批準後麵向社會(hui) 公布。
2.負責組織地質災害排查、檢查、巡查和應急調查。主要包括每年按照汛期(5-9月)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核查的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全縣地質災害預防工作的技術指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chuan) 普及。指導全縣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群測群防,監督管理實施專(zhuan) 業(ye) 監測。負責全縣地質災害災(險)情應急調查,劃定警戒線,分析災害成因,提出工程治理、搬遷避讓、監測預警等防災減災措施建議。
3.負責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與(yu) 否的界定。城市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內(nei) 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其他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在項目選址階段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4.負責地質災害責任認定等工作。組織具有相應資格的專(zhuan) 家或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對引發地質災害的主導因素進行分析論證,科學判斷地質災害成因,從(cong) 而認定責任主體(ti) ,為(wei) 確定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單位提供依據。